06.13 通城:對一起擬不捕刑事案舉行公開聽證會

本網訊(通訊員 吳戈 黎小明)近日,通城縣檢察院對一起擬不批准逮捕的放火案舉行公開聽證會。30多名代表委員監督員、公安民警、律師、鎮村幹部和被害人等受邀參加。

2017 年12 月27 日,章某某與村民楊某某發生口角糾紛後,一時衝動將一個裝有半罐氣的液化氣罐帶到楊某某家屋後山上樹叢中,打開液化氣閥門將液化氣點燃,致楊某某家屋後山上的10多棵樹、竹被毀。

該案被移送該院審查批捕後,承包檢察官認為,章某某的行為具有一定程度的社會危害性,但造成的經濟損失不大,鑑於章某某為初犯偶犯,有認罪悔罪、積極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情節,傾向於對其不批准逮捕,建議向社會公開聽證。

聽證會上,與會人員在認真聽取了承辦檢察官介紹案情、分析證據、提出檢察院傾向性意見,以及提出傾向性意見的理由和法律依據後,紛紛發表了各自的看法。大家一致認為該案屬於鄰里糾紛引起的偶發性案件,犯罪情節輕微,不捕更有利於促進社會和諧,同意檢察機關擬不批准逮捕意見,同時對檢察機關啟動公開審查聽證程序,主動接受社會監督的做法給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讚揚。

會後,該院召開檢委會,結合已查明的案件事實、證據和聽證評議意見,依法對章某某作出了不批准逮捕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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