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15 反对体罚学生,但绝不支持只有口头说服的教育

近日,网曝宁铁岭一所高中内有13名学生集体逃课,老师将逃课学生叫到走廊用笤帚抽打,期间有名学生反问道,“老师累不?我给你买水”。该视频引起了不少学生和家长的围观,据一些媒体报道,当事人的家长在了解了事情之后,对老师大学生虽不支持但还是能理解的,毕竟学生逃课在先,老师处理的出发点还是在关注学生。然而事情的结局是该教师被处行政警告、调离教学岗位2年。

反对体罚学生,但绝不支持只有口头说服的教育

我们再来看这一事件,事件的起因是学生集体逃课,学生逃课应该属严重的违反校规校纪行为,而集体逃课性质更加恶劣。学生敢这样做,从某些方面说明了学生可能经常在纪律方面表现不怎么好。所以老师才在一气之下用了不应该的方式去处理学生。从视频中我们可以看到,虽然老师用的是笤帚,但还是有所控制,老师的出发点还是在于惩戒,并且希望学生能够记住。

处理结果一出来,在教育圈,尤其是一线教师中引起了很大的反响,很多老师表示不知道以后该怎么管理那些经常违反校规校纪的学生了。

反对体罚学生,但绝不支持只有口头说服的教育

我们每一个人大部分都是由学生成长起来的,我们都深知在每一个班级总有一些非常调皮捣蛋的学生,这些学生不仅自身表现不好,也经常会影响到其他学生乃至整个班级的管理。对于这样的学生,任何一位老师都希望用说服教育的方式来纠正问题。因为老师很清楚说服教育对自己最好,没有任何风险。

可是,在法律明确规定不能对学生进行体罚或者变相体罚的时候,还有老师不顾这样的风险,他图的是什么?我想很多时候他们体罚学生的出发点恰恰是他们作为老师责任心的一种体现。一种行为方式的不当并不见得初衷就是错误,可能更加彰显老师对这些学生的关注和在乎。

反对体罚学生,但绝不支持只有口头说服的教育

根据法律,我们不能说铁岭教育局的处理决定错误,但是这其中确实反映出了一些突出的问题:

1、笼统的法律界定,随意的法律追究

法律规定教师不能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什么样的叫体罚?什么样叫变相体罚?两者有何差别?法律责任上有何差别,都是一片模糊。举个很简单的例子老师轻轻怕打学生算不算体罚或变相体罚?老师用戒尺打手心一下算不算体罚?两下?三下呢?

反对体罚学生,但绝不支持只有口头说服的教育

模糊的法律规定使得在裁决类似问题的时候,教育主管部门往往都是依据舆论的风向和家长的态度。舆论影响大,严肃处理,舆论影响小从轻处理;家长抓住不放,严肃处理,家长无所谓,从轻处理或者不处理。笼统的法律界定让法律自身丧失了权威性。随之而来的是教师的尴尬境地。

2、教育主管部门在平衡法律和舆论方面的缺乏水准。

教育主管部门管理着区域的教育教学、老师学生,责任重大。其每一个决策都关系区域教育的发展甚至一些看似很小的举动都可能影响整个教育体系。这样重要的部门,在处理有一定舆论影响的问题时切不可随意、任性,更不能目光短浅。

以本次事件为例,教育局做出情况处理后,还需要做的就是向社会还原整个事件始末,尤其要突出老师体罚学生的出发点和学生本人、家长自身对待这一问题的看法。同时还要对涉事老师和学生都要进行情绪疏导。要让老师在接受处罚的同时不寒心,更不能让整个教师队伍寒心。

反对体罚学生,但绝不支持只有口头说服的教育

此事件带来的最不利影响就是以后可能当地的老师也包括全体老师真的不敢再管学生了。当口头说法教育失去效果后,老师没有一点惩戒权力,那么放任学生放任班级管理就是不得已的选择了。

反对体罚学生,但也绝不支持只有口头说服的教育。真心希望教育主管部门能够在这些方面有所作为。处理老师不是事情的结束,恰恰是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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