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檢察戰“疫”第十期】澆冷水、毆打舉報人,假賣口罩真詐騙?江門檢察機關嚴厲打擊涉疫情刑事犯罪!

台山市檢察院提前介入一宗非法拘禁案

1月31日16時許,正值疫情防控的重要時期,犯罪嫌疑人餘某、鄺某、陳某等人罔顧禁令,在臺山市白沙鎮衝雲村委會井洞山莊聚眾打麻將。白沙鎮某村治保主任朱某得知後報警。

當日21時許,犯罪嫌疑人餘某、鄺某、陳某對朱某的舉報懷恨在心,遂去到白沙鎮一養殖場內將被害人朱某強行帶上車,帶至台山市白沙鎮衝雲村委會井洞山莊內,將其上衣脫光,再往其身上澆冷水、吹風扇,並對其進行毆打,致朱某受傷。持續一個小時後,犯罪嫌疑人將被害人朱某放回。經鑑定,被害人所受損傷程度為輕傷二級。

2月14日10時許,台山市檢察院獲悉情況後,迅速介入案件調查,派員前往派出所瞭解案件的性質、證據收集等情況。檢察人員與公安偵查人員就該案的性質認定、法律適用、證據收集等進行了充分探討,並達成共識,爭取在週六、週日兩日內收集必要的證據,儘快報送檢察機關批捕。

台山市檢察院結合當前疫情防控工作形勢,同時啟動與市法院的案件信息通報機制,確保案件快辦快結,依法從嚴從重從快打擊危害疫情防控相關犯罪,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提供檢察司法保障。

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鶴山市檢察院批捕一宗詐騙案

2月8日至9日,犯罪嫌疑人吳某利用微信向被害人黃某謊稱有口罩出售,騙取被害人黃某多次向其支付口罩款合共人民幣3890元;2月11日,吳某利用同樣手段,通過微信向被害人葉某謊稱有口罩出售,騙取葉某人民幣1540元,得手後吳某將被害人微信賬號拉黑。於是被害人葉某向公安機關報案。同日犯罪嫌疑人吳某被鶴山公安抓獲。

2月13日,鶴山市人民檢察院接到公安機關通報案情後,迅速介入該案,與公安機關承辦人分析案情,提出偵查取證意見。

2月14日,公安機關將該案移送檢察院提請逮捕,鶴山市院受理該案後立即訊問犯罪嫌疑人吳某,並審查了全部證據材料,承辦檢察官認為吳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詐騙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之規定,涉嫌詐騙罪,具有社會危險性,當日,對其作出批准逮捕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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