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灵武市评选我身边的战“疫”模范!快来推荐你身边的那个TA

灵武市评选我身边的战“疫”模范!快来推荐你身边的那个TA

按照《中共灵武市委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各行各业各条战线广泛开展“我身边的战‘疫’模范”推选活动的通知》(灵党办通〔2020〕9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市开展“我身边的战‘役’模范”推选活动网上推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推选对象

为全市疫情防控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含疫情防控中的牺牲人员),主要分为以下6类:

(一)一线工作者。参与医疗救治、疫情防控的医护人员,以及在疫情防控一线从事隔离观察、卡点检疫、村(社区)值班值守、人员排查起底、督促检查指导、社会治安维稳、新闻宣传报道等工作的单位和个人。

(二)志愿服务者。在疫情防控中协助入户调查、社区值守、心理疏导、为居家隔离人员提供服务保障的志愿者、义工、社会工作者。

(三)物资保障者。在疫情防控中,提供医疗防护、生产生活、公共服务、社会运转等相关物资保障的单位和个人。

(四)设施建设者。参与定点医疗机构、集中隔离场所的改建、扩建以及提供原材料、设备、服务保障等工作的单位和个人。

(五)组织领导者。围绕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深入一线、靠前指挥、破解难题、推动落实的部门(单位)和乡镇(街道)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干部。

(六)社会贡献者。为疫情防控做出贡献的社会团体、群众团体、行业协会,驻宁部队、武警官兵、民兵预备役和退役军人,捐资捐物的单位和个人,自觉配合、主动参与、积极协助、实绩突出的各族各界群众。

推选条件

(一)模范集体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工作要求,出色完成疫情防控任务,为取得疫情防控工作胜利作出突出贡献。

2.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自治区提出的“四个决不”“五个凡是”“三个全面”“四个实行”和“十项措施”等要求,迅速落实疫情防控有关措施,有效防止疫情扩散,在医疗救治、排查摸底、隔离留观、值班值守、物资保障、维护稳定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3.领导重视、组织得力、积极动员、行动迅速,在组织、指挥、协调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落实落细严防严控、联防联控、群防群控措施,为控制新冠肺炎疫情扩散和传播作出突出贡献。

(二)模范个人应该符合以下条件:

1.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自治区“四个决不”“五个凡是”“三个全面”“四个实行”和“十项措施”等要求,迅速落实疫情防控有关措施,在医疗救治、排查起底、隔离留观、值班值守、物资保障、维护稳定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2.坚持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积极投身疫情防控工作,坚守岗位、恪尽职守,临危不惧、奋勇争先,一心为民、勤奋工作,起模范带头作用。

3.坚持在疫情防控工作一线,深入病区、疫区,为抢救病人,提高收治率、治愈率和降低感染率、病亡率,发现传染源、阻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扩散作出重要贡献。

4.深入一线、靠前指挥,组织领导、协调推动各方面力量投身疫情防控工作,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出突出贡献。

5.识大体、顾大局,自觉配合和服务疫情防控工作,积极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参与疫情防控管理,影响带动身边更多群众投身疫情防控。

推选时间

截至2020年3月9日12:00。

推选方式

本次推选活动不限行业、不限职业、不限身份,广泛发动群众,坚持面向基层,积极参与推选活动。符合条件的集体、个人填报下方推荐审批表,并发送到邮箱:[email protected](联系人:高娜0951-4020786)

推选运用

网上推选的集体和个人,市委宣传部将及时组织相关部门考察审核,根据被推荐人现实表现择优推选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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