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拼車”出行被處罰

3月2日上午10時30分許,黎城縣交警大隊東陽關中隊民警在轄區對一輛滬C7XXX1的別克商務車進行排查,該車核載7人,乘坐6人,車上人員均戴有口罩和防護手套,但在讓駕駛員打開後備廂後民警看到大包小包的行李。憑藉多年經驗,民警懷疑該車存在非法營運的可能性,當即對駕駛員及車輛相關手續進行了核查並對駕駛員及乘客測量體溫,詳細瞭解每個人的出行路線。在分別檢查了各自的有效身份證件後,發現乘客歸屬地比較多。

“拼車”出行被處罰

為印證該車是“拼車”的事實,民警將司機和乘客分開進行詢問。“我們是一個單位的,一起去邯鄲上班。”駕駛員李某如是說。在面對乘客時,民警耐心說明其中的利弊關係,乘客最終承認他們坐的是“拼車”。因為他們要去的地方客運車輛還沒有開始營運,迫於無奈在朋友口中問到“拼車”的電話,買的還是高票價。瞭解詳情後,民警當即聯繫縣運管所進行移交。

運管所工作人員到達現場後,對詳細情況進行了記錄,並對駕駛員進行了相應的處罰,隨後將車上乘客載到火車站進行轉運,妥善安置,確保其可以安全到達目的地。(來源:上黨晚報 劉於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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