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1 臺灣強行通過惡法

剛剛,臺灣“立法院”強行通過“反滲透法” 。

據多家臺媒剛剛消息,臺“立法院”今天強行三讀通過所謂的“反滲透法”。該“法案”內容規定不得接受“滲透”來源指示、委託或資助,捐贈政治獻金,或從事“選罷法”中各項競選活動,違者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以新臺幣1000萬元以下罰金。

台湾强行通过恶法

對於臺當局強推“反滲透法”,國臺辦新聞發言人朱鳳蓮12月25日曾在記者會上表示,該法一旦通過,凡是與民進黨立場不同的政黨、團體、人士,敢於批評民進黨的媒體,來大陸就學就業的臺胞,參加兩岸交流合作的人士,都有可能被“莫須有”地扣帽子、打悶棍,遭到隨意調查、罰款,甚至是判刑坐牢。朱鳳蓮表示,民進黨當局強推惡法,倒行逆施,製造“綠色恐怖”,禁限兩岸交流交往,升高兩岸敵意對抗,損害臺灣同胞利益,終將會自食惡果。

韓國瑜29日接受媒體訪問時提到民進黨強推的“反滲透法”,他表示,“反滲透法”一旦通過,包括五月天、賣麵包的吳寶春都可能被起訴,如同綁炸彈在臺灣民眾脖子上,隨時會被民進黨引爆。

台湾强行通过恶法

韓國瑜參加電視辯論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