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虎门镇
有2人在北栅社区及镇属企业任职期间
利用职务之便
伙同另外3人非法倒卖集体土地使用权
累计非法获利553.15万元
![非法倒卖土地获利550多万元!这5人最终被东莞警方抓获](http://p2.ttnews.xyz/loading.gif)
目前
5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移送起诉
以酒店为平台
多次转让土地获利500余万元
2017年初,市国土资源局向虎门警方移交一宗涉集体土地案件称,虎门镇北栅原某酒店的集体土地多次未经依法批准擅自转让给他人。接到案件后,虎门警方立即成立专案组,展开侦查。
经初查,案件涉及的集体土地共5幅,位于虎门镇北栅社区某酒店以北,总面积1504.38平方米,市国土资源局核准的土地用途为集贸市场建设用地。
2002年5月18日
虎门某酒店成立。
2003年5月
由陈某南、陈某宁、吴某明、陈某忠、张某基等5人以本人或代持的方式共同合伙经营该酒店。
2003年12月30日
该酒店与虎门镇北栅村民委员会签订《土地转让协议》,以376.095万元非法获取该5幅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2008年1月25日
该团伙以虎门某酒店为平台,与朱某(男,54岁)签订《土地转让协议》,将其中两幅土地共615平方米非法转让,违法所得123万元。
2010年
吴某明将其对其中两幅土地所持有的股份进行内部转让,非法获利47.56万元。
2015年7月1日
陈某南、陈某宁、陈某忠等人以个人名义将其中两幅土地共679.38平方米非法转让给李某(女,45岁),非法获利325.15万元。
至此,案件事实基本核查清楚。犯罪嫌疑人陈某南等5人,先后以合伙形式成立虎门某酒店,为非法转让集体土地搭建平台,随后于2003年利用职务之便非法获取该5幅集体土地的使用权,随后以虎门某酒店名义和个人名义,进行2次第三方转让和1次内部转让,非法获取土地转让差价448.15万元,并以收取土地转让费、报建费等名义非法获利105万元,累计非法获利553.15万元。
经过一年多的调查取证
涉嫌非法倒卖集体土地使用权
的5名犯罪嫌疑人
被虎门警方成功抓获
大快人心!
消息来源/全媒体记者 林朝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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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日报(dgrb22008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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