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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前,她是被前夫拖累負債累累的“離異美女”。人後,她卻是滿嘴謊言,為金錢不折手段的“騙婚賭徒”。江西省崇義縣一名80後女子,就憑藉這樣兩幅面孔,1年內騙婚13人,斂財32.72萬元。
2018年5月至2019年5月,被告人巫某通過微信或熟人介紹等方式,認識被害人唐某等人後,虛構已經離婚的事實,通過談戀愛結婚為引誘,取得被害人信任,再以還信用卡欠款、買首飾等為由,騙取被害人唐某等人人民幣共計32.72萬元,所騙錢財被巫某用於賭博,揮霍一空。
巫某詐騙史:
2018年5月至6月
巫某以開烙餅店需要資金、相親紅包,借錢買三輪車、買首飾等為由,騙得唐某人民幣共計5.9萬元;
2018年9月
巫某以借錢租房為由,騙得葉某人民幣0.55萬元;
2018年9月
巫某以借錢還高利貸為由,騙得邱某1萬元。
2018年9月
巫某以借錢還信用卡欠款為由,騙得何某兵人民幣1.3萬元;
2018年9月
巫某以借錢還信用卡欠款為由,騙得何某新人民幣0.8萬元;
2019年1月
巫某以借錢還信用卡欠款為由,騙得溫某人民幣2萬元;
2019年1月
巫某以借錢還信用卡欠款為由,騙得呂某人民幣3.3萬元,事後巫某歸還呂某0.6萬元;
2019年1月至2月
巫某以借錢還信用卡欠款、開車出交通事故需要賠償等為由,騙得劉某人民幣6萬元,事後巫某歸還劉某1.12萬元;
2019年2月
巫某以借錢還信用卡欠款為由,騙得胡某人民幣2萬元;
2019年3月至4月
巫某以借錢還信用卡欠款為由,騙得魏某人民幣6.41萬元;
2019年4月
巫某以借錢還信用卡欠款為由,騙得李某人民幣1.48萬元;
2019年5月
巫某以借錢還信用卡欠款為由,騙得楊某人民幣3萬元;
2019年5月
巫某以借錢還信用卡欠款為由,騙得肖某人民幣0.7萬元。
2019年5月5日
被告人巫某被公安機關依法傳喚到案,後如實了供述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實。
崇義縣人民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巫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通過虛構事實和隱瞞真相的方式騙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構成詐騙罪。巫某被公安機關依法傳喚到案後,如實了供述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實,屬坦白,依法可對其從輕處罰。法庭綜合考慮被告人巫某的社會危害性、認罪態度和悔罪表現,判處其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責令被告人巫某退賠贓款32.72萬元,並依法發還給各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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