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6 「脱贫攻坚——政策公告」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公告

「脱贫攻坚——政策公告」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公告

为了帮助贫困县大学生解决上学费用问题,确保全县所有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武邑县开办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现公告如下:

一、办理助学贷款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被全日制普通本专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武邑县;

二、助学贷款办理程序: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学生在新学期开始前,向武邑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进行资格初审。金融机构负责最终审批并发放贷款。确保有贷款意愿学生“应贷尽贷”。

三、贷款额度、利息和期限:

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

学生在校期间,利息由财政全部补贴,学生不需支付利息;毕业后,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负担。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学制加13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0年。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学生在校及毕业后3年期间为还本宽限期,还本宽限期结束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

四、有贷款意向的学生可向以下单位咨询:

1、武邑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电话:5728086、5728041联系人:张莉、鲍敬然

2、现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武邑县教育局

2018年6月22日

审核:张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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