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6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发电机组延续运行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国电汉川第一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川一发)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拥有四台330兆瓦的火力发电机组,其近三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根据汉川一发《电力业务许可证》记载的内容,汉川一发1、2号机组已临近机组设计寿命。经汉川一发申请,公司于2019年11月25日收到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关于准予湖北白莲河抽水蓄能有限公司水电分公司等企业电力业务延续运行许可的决定》(华中监能资质〔2019〕328号,以下简称《决定》),准予汉川一发1、2号机组延续运行,以两台机组延续运行评估报告通过的时间2019年4月15日和2019年6月3日为基准,延续运行10年。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汉川一发1、2号机组延续运行获得批准,有利于汉川一发日常生产经营保持持续稳定,汉川一发将严格按照火电机组运行维护有关规定,确保发电机组正常、稳定运行,该事项不会对公司及汉川一发当期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上述延续运行期限届满前,公司和汉川一发将根据机组运行情况、寿命评估情况和届时具体政策情况,决定上述机组是否再次申请延续运行。

三、备查文件

1.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关于准予湖北白莲河抽水蓄能有限公司水电分公司等企业电力业务延续运行许可的决定》;

2.汉川一发《电力业务许可证》。

特此公告。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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