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7 这十一辆车必须找到!!!

有奖举报||这十一辆车必须找到!!!

为严格车辆强制报废制度,严厉打击驾驶报废机动车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全面消除安全隐患,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和《全省公安机关集中整治报废机动车大会战工作方案》要求,敦煌市公安局决定对报废机动车进行有奖举报。

大会战期间,对举报驾驶报废小型车辆上道路行驶的,经查证核实后,对举报人给予500-1000元奖励;对举报驾驶报废大型货车上道路行驶的,经查证核实后,对举报人给予1000-3000元奖励;对举报驾驶报废大型客车(含“营转非”大客车)上道路行驶的,经查证核实后,对举报人给予3000-5000元奖励。

重中之重

对以下11辆8类重点报废车辆提供有效线索,经核实查获后,对举报人奖励5000-10000元。

有奖举报||这十一辆车必须找到!!!

在此敦煌公安交警呼吁广大市民共同参与,积极举报,同心协力尽快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早日将报废车集中整治“清零”,共同创建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举报方式

◆通过拨打1100937-8824076 进行举报。

◆通过在敦煌公安交警微信公众平台、新浪微博、今日头条后台留言方式举报。

◆通过书面、信件等方式进行举报。

举报要求

(一)公民举报应实事求是,客观真实,所提供的视频、微信、图片及文字材料,应当清晰准确反映报废机动车的位置,驾驶报废车辆违法的时间、地点、车辆类型、车辆牌号、车身颜色以及驾驶人等特征信息。

(二)公安机关接到举报后,应立即组织警力核查处理,在查清举报违法事实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奖励事宜通知举报人。根据举报人意愿,通过银行、邮政汇款、微信支付等方式,及时将奖金汇寄至举报人,也可以直接派员送达或通知举报人到指定地点领取。多人举报的,根据举报线索的重要程度、先后顺序按百分比分配奖金。举报人在接到公安机关通知之日起30日内,不提供有效身份证件、银行账户或汇款地址,或者不到指定地点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奖励。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奖励:

1.举报的车辆或者交通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已经发现或正在查处的;

2.在被举报之前车辆所属单位或个人已经主动接受处罚并予整改的;

3.举报的交通违法行为公安机关无法固定证据和查处的。

举报纪律

(一)严禁举报人利用掌握的证据材料向驾车人进行敲诈勒索,严禁诬告和提供伪证材料,违者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二)举报采取自愿原则,举报人在收集固定证据过程中,应遵守法律法规,对不注意交通安全造成不必要的人身伤害或其他损失的,由举报人自行承担。

(三)公安机关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对泄露举报人信息、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有奖举报||这十一辆车必须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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