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陈晓聪
出生日期:1988年11月22日
住址:福建省将乐县白莲镇古楼村
案情介绍:依据已生效的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东莞分会作出的(2018)穗仲莞案字第31823号裁决书,被执行人应向申请执行人清偿金钱债务暂合计299771.48元,承担本案执行费4396.57元,被执行人至今未完全履行。
执行案号:(2019)粤19执963号
执行依据:(2018)穗仲莞案字第31823号裁决书
执行标的:299771.48元
执行法院: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0769-8981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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