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02 追蹤|市區兩級交管部門意見不統一 被罰車主多次反映無果

追蹤|市區兩級交管部門意見不統一 被罰車主多次反映無果

徐先生就是在這裡借道右轉時被抓拍

借用公交專用道右轉回家,私家車被電子警察抓拍,要罰款100元。車主提出申訴,市級交警部門認為判罰不合理,第一時間對交通標線做了部分修改;區級交警部門堅持認為自己沒錯,車主若有異議,可通過行政複議或訴訟途徑解決。一個多月了,車主先後跑了4趟交警部門,向12345市民服務熱線反映了5次,事情始終沒有解決。

徐先生家住朱宏路百合佳苑小區。7月底的一天,徐先生收到一條交通違法信息,顯示7月24日18時56分,他開車沿朱宏路由南向北右轉進入小區時,因為“違規使用專用車道”被罰款100元。第二天,徐先生專程到未央交警大隊調出了照片。他這才發現,當天,他右轉進入小區時,因為借用了公交專用車道被抓拍。 對此,徐先生難以接受。

昨日,記者在現場看到,百合佳苑小區入口在朱宏路與龍首北路十字北側,相距不足200米。沿朱宏路由南向北共有4條機動車道,其中最東側機動車道為公交專用道,劃有黃色虛線,但是部分黃色虛線已被清除掉。公交專用道與非機動車道之間有綠化帶相隔,百合佳苑、馨鑫嘉園等小區的住戶若要開車回小區,要麼借用公交專用道右轉,要麼提前進入非機動車道,人車混行一段距離後再右轉。

在不遠處的人行道上,記者看到有一處攝像頭。徐先生說,這個攝像頭應該是今年六七月份才安裝的。之前,他開車進出小區從未接到過交通違法的信息,也沒聽其他住戶反映過類似情況。這次被抓拍,他覺得有點意外。當天,變道進入公交專用道之前,他是在緊鄰的機動車道上行駛的,並非一直佔用公交專用道。記者通過攝像頭抓拍的照片看到,徐先生在公交專用道上行駛的距離有二三十米。這種情況下被認定違法,他覺得不合理。

事情發生後,徐先生先後找了交警未央大隊和市交警支隊。徐先生說,前者認為認定的違法行為沒有錯,市交警支隊宣法處則告訴他這樣的判罰不合理,誰負責抓拍就由誰負責處理,讓他找交警未央大隊解決。另外,他反映後,市交警支隊秩序處還第一時間做了糾正,清除了該處公交專用道部分黃色虛線,但交警未央大隊始終認為抓拍沒問題。

8月17日和8月24日,徐先生與交警未央大隊一位工作人員先後有兩次通話。在其中一段電話錄音裡,這名工作人員稱,社會車輛可以介入公交專用道,但是介入公交專用道和走公交專用道是兩個概念。他認為徐先生介入公交專用道行駛距離太長,所以被拍了違法。在另一段通話錄音裡,這名工作人員稱,事後交警支隊有沒有清理公交專用道黃色虛線,他們不管,他們只以當天拍攝的證據照片為依據,交通標誌標線都是市交警支隊秩序處經過實地調研後施劃的,他們的抓拍“合情合理合法”。另外該工作人員說,徐先生如果有異議,可以通過行政複議或司法途徑解決。

徐先生說,事情發生後,他先後去了交警未央大隊和市交警支隊4次,7月27日至8月23日,他先後給12345市民服務熱線也反映了5次,但是事情始終沒結果,交警未央大隊始終認為自己沒有錯。“後來我還發現,跟我一樣被抓拍的住戶還不止一兩個。我希望交警部門能認真考慮市民的出行安全,早點解決這一問題。”徐先生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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