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19 是誰成全了鴻茅藥酒的廣告

最近鴻茅藥酒的事件持續發酵,跨省抓捕只是導火索,即使沒有跨省抓捕,也還會有其他導火索,出現問題是遲與早。在人們從各個方面來討論鴻茅藥酒的時候,作為消費者我們是否也該認識到自身存在的問題,正是消費者片面的輕信其廣告,才成就了鴻茅藥酒的廣告持續不斷,狂轟爛炸,鋪天蓋地。

但凡對其廣告內容作一下辨別和審視,就知道其廣告存在的不實之處,且有違法之嫌。按照廣告法的規定,藥品廣告是不能出現表示功效的,且在廣告中要顯著表明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醫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但鴻茅藥酒的廣告卻顯然沒有按照規定來做。其表示功效的詞語如“每天兩口,把病喝走”,“鴻茅藥酒,喝出健康”等均涉及功效內容。

作為普通消費者來說,不管是購買藥品還是保健品抑或是其他商品,也不管是哪個名人做的廣告,也不管其廣告做的如何動聽,都應當保持一個平常的心態,世上從來就沒有救世主,更別說一種藥或保健品,生活在當今這急功近利的社會,需要我們練就一副火眼金睛,現在有些人並不是處於負責的態度做廣告,只要有錢,什麼廣告都做。我們花了冤枉錢,成就了少數人。大家回過頭來看看以前廣告做的瘋狂的,現在還有一個嗎?其中緣由是不是值得我們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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