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6 鄂州中心城区自26日12时起实行机动车禁行管理(附社区电话)

鄂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7号令(附社区联系电话)


鄂州中心城区自26日12时起实行机动车禁行管理(附社区电话)


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成员单位:

为控制人员流动引发的传染风险,现就中心城区交通管制事项通告如下:

自2020年1月26日12:00时始,除经许可的应急保供运输车、公务用车外,中心城区区域实行机动车禁行管理。全市征调132台出租车,分配到城区各社区居委会统一调度,用于因突发重大疾病等紧急情况的交通保障。对未经允许通行的,将予以依法处理。

管制解除时间另行通知。恳请广大市民理解和支持。


鄂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

2020年1月25日


各社区联系电话如下:

鄂州中心城区自26日12时起实行机动车禁行管理(附社区电话)

鄂州中心城区自26日12时起实行机动车禁行管理(附社区电话)

鄂州中心城区自26日12时起实行机动车禁行管理(附社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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