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18 梅縣一村民為祖墳除雜草,引發山火被刑拘

日前,梅縣區石扇鎮村民林某珍(女,73歲)在為祖墳除雜草後,違規用火引發森林火災。涉嫌失火罪,被梅縣區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

梅縣一村民為祖墳除雜草,引發山火被刑拘

據犯罪嫌疑人林某珍交代,因春節過後,家人要對祖墳進行祭拜,其於1月11日9時許,到梅縣區石扇鎮加莊村“石下完”山場,對祖墳的周邊除草清雜。當天16時許,林某珍因想燒雜草作肥料用。於是將清理的雜草全部聚集成堆,然後用打火機點燃,火焰將墳地旁邊的枝葉雜草引燃,燃燒著的枝葉雜草藉著風勢吹到附近山上,引燃植被從而引發山火。林某珍見狀,馬上用樹枝救火,但因山上植被幹燥,火勢很快向山場四周蔓延。至當天19時許,山火在梅縣區、鎮、村幹部和護林員的積極撲救下,才被撲滅。

梅縣一村民為祖墳除雜草,引發山火被刑拘

後經梅州市梅縣區農業農村局林業技術人員現場鑑定,此次森林火災過火面積共74.1畝,均為一般商品林。目前案件仍在進一步審理中。

警方提醒:

  1. 嚴禁在林區內上墳燒紙、燃放鞭炮,提倡文明祭祀;
  2. 嚴禁在林區內吸菸,亂扔菸頭;
  3. 嚴禁燒田埂草,燒灰積肥,嚴禁未經批准擅自煉山;
  4. 看管好您的孩子,不要在林區野外玩火;
  5. 一旦發生森林火災,要立即撥打110、119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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