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 動真格!鄭州市初中學校全部下放區級政府管理!

近日,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鄭州市調整理順教育管理體制實施方案》,明確了鄭州市以縣級政府管理為主的義務教育階段管理體制,

市區市屬公立初級中學交由區級政府管理

方案計劃將市屬18所獨立公辦初中

9所初高中校區分設的公辦完中

8所初高中校區未分設的公辦完中

交由屬地區級政府管理

哪些初中將交由區政府管理?

交接學校的經費、人員、資產如何移交?移交後學校如何命名?

一起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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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真格!鄭州市初中學校全部下放區級政府管理!

鄭州市調整理順

教育管理體制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和《國務院關於基礎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決定》(國發〔2001〕21號)精神,進一步加強我市國家中心城市建設,理順我市義務教育階段管理體制,完善公立初中分級辦學機制,現制訂如下方案。

一、目標任務

(一)總體目標

明確以縣級政府管理為主的義務教育階段管理體制,市區市屬公立初級中學交由區級政府管理。在市委、市政府統一領導下,市教育局為責任單位,相關職能部門密切配合,調整公立初中辦學管理既有機制,明確各區人民政府、各職能部門工作職責,分工協作、重在落實,促進初中階段義務教育健康有序發展。

2020年春季開學前,在保證正常教學管理秩序的基礎上,完成人員移交、經費劃轉、資產管理。

(二)具體任務

按照義務教育以區級政府為主的管理體制,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將市區市屬35所公辦初級中學(見附件1)分3類情況交由屬地區級政府管理:

市屬18所獨立設置的公辦初級中學,全部交由屬地區級政府管理

中原區4所:鄭州市第四十二中學、鄭州市第五十一中學、 鄭州市第五十二中學、鄭州外國語中學。

金水區6所:鄭州市第八中學、鄭州市第二十三中學、鄭州市第二十六中學、鄭州市第三十四中學、鄭州市第四十九中學、鄭州市第六十一中學。

二七區3所:鄭州市第四十八中學、鄭州市第五十七中學、鄭州市第六十二中學。

管城回族區4所:鄭州市第三中學、鄭州市第三十九中學、鄭州市第四十五中學、鄭州市第六十三中學。

惠濟區1所:鄭州市第六十中學。

市屬9所初高中校區分設的公辦完全中學,初中部交由屬地區級政府管理

二七區3所:鄭州市第二中學、鄭州市第四中學、鄭州市第一〇六中學。

金水區5所:鄭州市回民中學、鄭州市第七中學、鄭州市第三十一中學、鄭州市第四十七中學、鄭州市第一〇三中學。

中原區1所:鄭州市第十九中學。

市屬8所初高中校區未分設的公辦完全中學,對人員、資產等進行界定、拆分後,初中交由屬地區級政府管理

鄭州市第五中學、鄭州市第十四中學、鄭州市第十六中學、鄭州市第四十三中學、鄭州市第四十四中學、鄭州市第一〇二中學、鄭州市第一〇七中學、鄭州市扶輪外國語學校。

二、基本原則

(一)依法治教

落實各級政府教育工作法定職責,依法完善區級政府教育管理職能,建立明晰的學前教育、義務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職業教育、高等教育管理體制。

(二)科學劃轉

對移交學校的人、財、物進行科學界定和劃轉。按照事權與責任相統一的要求,合理調整匹配市、區兩級事權和財力;按照應劃盡劃、編隨事走、人隨編走的原則,進行機構和人員編制劃轉。

(三)以人為本

切實保障移交學校及教職工、在校學生的根本利益,移交後學校校名不變、教職工工資福利待遇不變、學校幹部職級維持不變、生均公用經費和教育專項資金撥款不減。

(四)均衡發展

以保障教育事業均衡發展為目標,推動移交學校實現新的發展,重視提升移交學校教學質量,帶動區域教育教學水平整體提升。

三、移交事項

(一)人員移交

獨立設置初中:對其幹部、教職工、政府購買服務人員、合同制聘用人員認定後,隨學校一併移交所在區級政府管理。

完全中學:對其機構編制、幹部、教職工、政府購買服務人員、合同制聘用人員進行認定、區分後移交所在區政府管理。編制的拆分應以各學校在校生數為依據,按照中小學教職工比例的要求進行。人員的認定和區分應以現有在編教職工工作崗位為依據,行政管理人員按編制劃分比例確定,編外聘用教師(經市財政局確認)按實際工作崗位確定。

退休人員:移交學校的離退休人員,可自願選擇歸屬區級管理或市級管理。

(二)經費劃轉

自2020年1月1日起,市財政將移交人員工資、學校的國撥教育經費,以2019年財政預算標準,全額下劃到各區財政。移交學校當前已確定的中央、省、市各類基建、教學設備更新、校舍修繕等項目資金及項目管理,一併移交各區政府。

(三)資產移交

18所獨立設置的公辦初中佔有、使用的所有國有資產,按照市直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結果整體移交給區級政府,由市、區財政部門辦理資產劃轉移交手續。17所公辦完全中學的資產,先進行界定拆分後再進行移交,涉及土地資產的分割、移交、過戶等手續按相關政策辦理。

四、其他事項

(一)機構規格

移交後各學校原有機構規格保持不變。校級領導班子實行雙重管理,以區為主。校級領導班子調整應徵求市教育主管部門意見。

(二)學校名稱

獨立設置的初中移交後保留原有校名;完全中學拆分後,高中名稱規範為 “鄭州市第XX高級中學”,初中名稱規範為 “鄭州市第XX初級中學”。

(三)人員福利待遇

保持現有教職工工資待遇,教職工人員經費以2019年市人大批准的部門預算人員經費支出為基數,在考慮預算執行中政策性增支因素核定後劃轉。今後工資待遇調整參照市直學校同步執行。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等繳納標準不變。

(四)教育教學管理

市教育局要制定具體辦法,發揮移交學校的優質示範引領和輻射帶動作用,加強對移交學校的督導評估。各區要相應調劑增加區教育行政、教育教學研究機構的人員編制數,加強初中教科研力量,保證教科研質量。

五、實施步驟

10月底前。制定實施方案。明確總體目標、基本任務、移交範圍、實施步驟及責任分工,並提交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會議研究確定。

凍結各相關學校的人事、資產等,起始時間為 2019年8月23日,結束時間為本次公立初中辦學管理體制調整基本完成。11月底前,制定編制人事、經費資產等具體事項的移交方案,對學校的人事、資產、黨建、檔案等進行清點、登記、造冊。

召開市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會議。相關各區遞交工作責任書,分區召開工作會議,辦理移交手續。12月底前,按程序將機構和人員編制等相關調整事項提交市委編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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