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7 新化縣公開招募“民間河長”30名

婁底新新網訊 6月6日,筆者從相關部門獲悉:新化縣河長制辦公室在全縣公開招募30名“民間河長”,參與全縣河長制監督工作,形成以三級河長製為主體,城鄉居民參與為輔助的網絡化管理格局。

據悉,此次面向社會公開招募30名“民間河長”由新化縣河長制辦公室具體組織實施,其宗旨為助推河長制度,共建生態文明。原則上每個鄉鎮級招募1名“民間河長”,各鄉鎮自行招募鄉鎮級“民間河長”(每個鄉鎮2-5名)。 招募報名時間為2018年6月1日至6月10日;主要從各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黨員、企業業主、村幹部、村民小組長、共青團員、普通群眾、退休幹部等人群中擇優錄取。要求招募人員具有較好的政治素質,有熱情,熱心河庫保護公益事業,富有志願服務精神,能長期堅持開展河庫保護工作,具有一定的水生態環境保護常識和一定的參政議政能力及一定時間和精力參加監督活動,同時要求熟知水性,身體健康,有能力到河庫周邊巡查的身體條件,能熟練使用智能手機拍照、發照片和一定的文字撰寫、口頭表達能力,本人自願,樂於奉獻,不計報酬。縣河長制辦公室將組織工作人員對各單位推薦人員與自薦人員進行審查,嚴格篩選確定人選,確定名單並進行公示。通過審定及培訓後,對公示無異議者,由新化縣河長制辦公室統一頒發新化縣“民間河長”證書,任期二年。

“民間河長”由縣河長制辦公室統一配置分工,開展河庫保護工作,主要是充當好“三員”(宣傳員、信息員、監督員)。由縣河長制辦公室負責指導和培訓,在縣級河長制專欄公示,並由河長制辦公室明確專人負責日常聯絡和工作聯繫。“民間河長”是志願者,不計報酬,縣統一購買意外傷害險,實行年度考核評先評優,對工作業績突出的,給予一定獎勵。“民間河長”所行使的職責為公民自願的社會義務工作,不屬於勞動合同範疇。

此次面向社會公開招募“民間河長” 以該縣資江、大洋江、青峰河、車田江水庫等為重要陣地,旨在全面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面推行河長制的意見》,提高新化縣城鄉居民對河庫保護工作的責任感和參與意識,進一步加強河長制工作,拓寬監督渠道,完善監督體系,竭力打造天藍、地綠、水清的生態宜居環境。(通訊員:陽家友 卿躍飛)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