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1 鴉片戰爭中,站在英法侵略軍中的那些中國人

歷史班主任,告訴你一個課本里沒有的歷史,喜歡的可以關注。


一百多年前,在廣州城北三元里爆發了一場民眾抗英事件。在歷史上,當地有人“抗英”,也有人“援英”。在第二次鴉片戰爭期間英軍進襲廣州時,曾將一些廣東人組織成苦力運輸隊,冒著彈雨為英軍背送彈藥。

鴉片戰爭中,站在英法侵略軍中的那些中國人

鴉片戰爭

“抗英”和“援英”

1841年5月底,廣州城北的三元里爆發了民眾抗英事件,後來這個事件因被寫入歷史教材而廣為人知。

但鮮為人知的是,就在三元里民眾抗英的同時,也有不少民眾成為英國軍隊的後援。據記載,僅三元里一地,在第一次鴉片戰爭時就有1200名援英者被搜出(《道光朝籌辦夷務始末》),這個數字要遠遠超過喪生三元里的英軍數量——《南海縣誌》稱斃敵10人,英軍司令臥烏古的報告是5人。

不僅僅在三元里,在兩次鴉片戰爭中,都有眾多的中國民眾為英軍以及後來的英法聯軍服務,他們為這些“夷人”提供後勤,刺探情報、引路,甚至直接參與作戰。

這些援英者被斥之為“漢奸”。這種情況在當時是如此普遍,以至於有清廷官員慨嘆,“漢奸”是清軍戰敗的重要原因。1841年2月,琦善在連吃敗仗的窘境中,上書道光皇帝,指出廣東已不堪作戰,原因就在於廣東民眾除已為漢奸者外,其餘民眾鹹被英軍誘惑以助敵勢;浙江巡撫劉韻珂在奏報中說:“論者本謂該逆(清廷對英軍的稱呼)不長陸戰,而兩年之中,該逆之略地攻城,皆在陸路,且能爬越山嶺,又有漢奸為之導引,各處路徑,較我兵更為熟悉。”

這些寫給皇帝的奏摺難免有推卸戰敗責任、誇大事實的部分,但不可否認的是,“援英”現象的確普遍存在,成為令官員們頭疼的大問題。因此,清軍不得不面臨兩線作戰的局面,一面是要對付裝備先進的英軍,另一面則是要對付數量龐大的援英者。

甚至,在當時的很多人看來,剿滅“漢奸”是比抗擊英軍更緊要的事。比如“靖逆將軍”奕山在對道光皇帝上奏戰果時,每次都把“殺死漢奸”放在斬殺英軍官兵的前面。

所謂“漢奸”,大多數原本是和英國貿易有著千絲萬縷聯繫的中國商人和苦力。在中英交戰的局面下,自然容易被國人排斥。而紀律散漫的官兵為了謊報戰績,濫殺貧民,汙名為“漢奸”,反過來又更加大了援英者的數量。

無處不在的“漢奸”

儘管“漢奸”一詞是從“第一次鴉片戰爭”起在中國開始被廣泛使用,但這一概念的首次出現則要追溯到更早之前。由於“夷夏之防”被過度關注,嘉慶皇帝就曾稱那些為暹羅(泰國的古城)充當貢使的中國商人為“漢奸”。到第一次鴉片戰爭前夕,由於大量串通英商走私鴉片的中國販子的存在,“漢奸”一詞被使用得更加普遍。

1839年12月,受命到廣東禁菸的欽差大臣林則徐禁止了與英國的通商,那些違反禁令繼續與英國人做生意的商人統統成為“漢奸”。1840年春天,在給道光皇帝的奏摺裡,林則徐明確表達了他的態度,即最壞的敵人不是英國人,而是那數不清的與英國人往來的商人、水手和為英國人勞動的“苦力”。

隨著局勢的越發緊張,這種“漢奸”行為也就越發讓林則徐不能容忍。1840年6月,第一次鴉片戰爭打響,中國“漢奸”正式成為了英軍得力的助手。當中國嚮導帶著英軍通過素稱難行的珠江水道時,林則徐的憤怒達到了極點,認為正是“漢奸”破壞了他辛苦營設的水上防線。

在虎門的沙角、大角炮臺,英軍在正面進攻的同時,“又撥夷兵漢奸數百名,由大角山後緣山而上,從牆缺處打進攻臺……其攻沙角炮臺也,逆先撥黑夷千餘名,漢奸百餘名,由穿鼻灣登岸,逆兵船則攻炮臺前面,黑夷從山後攻炮臺後面,我兵兩面受敵。”(《鴉片戰爭文獻彙編(三)》)。林則徐在家信中也提及此次戰役中的“漢奸”之害,他們“或冒官兵號衣,或穿夷服,用梯牽引而上”,既為英軍帶路,又幫助英軍作戰。

1841年5月份,英軍兵臨廣州城下,趁夜在“漢奸”的指引下奪取炮臺,攻下城門。5月27日,廣州守將奕山被迫求和,與英軍締結了《廣州和約》。滿清親貴們把清軍戰敗的責任不斷地歸咎於“漢奸”。在他們的眼裡,“漢奸”無所不在。奕經形容兩廣一帶“到處漢奸充斥,商民十有七八,皆為奸匪”,為了消除這種恐懼,琦善甚至提出了“防民甚於防寇”的觀點。

不僅僅是在廣東,在其他地方,凡是英軍所到之處,都有“漢奸”接應。在寧波,被清軍拿獲的名為虞得倡的寧波人供稱:“夷人用漢奸各處打聽信息,日日有報,或數十起,或一二十起。”在定海,英軍在“漢奸”引導下,從清軍設防薄弱的後山登岸。1842年7月英軍攻鎮江,“遣漢奸駛駕杉板船,預伏岸側,乘火輪船開炮頭,捨命登岸”。

在一開始,道光皇帝還希望與英軍展開一場“漢奸爭奪戰”。他在給奕經的上諭中說:“奸民之甘為夷用者,一則貪彼重利,一則畏我科條,今若予以自新,懸以重賞,必有自拔來歸為我間諜者。”但隨著戰爭的節節失利,道光的防範心理逐步佔了上風,甚至開始擔憂“漢奸”會混進清軍內部。他諭令南方的各地大員,在地方上招募義勇時一定要防備“漢奸”。

隨著戰況的惡化,“漢奸”兩字幾乎讓道光陷入了焦慮狀態,他懷疑就連京畿地區也遍地是漢奸了。在給督防天津海口的穆彰阿的諭旨中,他讓守軍一定要拿出嚴密的防範“漢奸”的方式,否則的話,英軍“倘遣人改裝易服,於遼闊無人之境,陸續上岸,暗伏各處,迨聚多人,然後繞至炮臺後面,突出逞兇……倘該夷因海口嚴防,分遣漢奸匪黨,扮作商民難民僧道乞丐及各色技藝人等形狀,潛蹤分起,溷跡入城,作為內應……”京城將危在旦夕。

商販和流民加入“漢奸”隊伍

由於和外國商人的密切關係,廣州十三行的商人自始至終都有著“漢奸”的嫌疑,林則徐一到廣州就稱:“本大臣奉令來粵,首辦漢奸,該商等未必非其人也。”聽到這樣的話後,大行商伍崇曜忐忑不安地去向欽差大人示好,說他可以把全部家產拿出來為一觸即發的戰事服務。對此,林則徐只是輕蔑地回答,本大臣不想要你的錢,只想要你的項上人頭。伍崇曜隨後被林則徐下令監禁,他在絕望中向北京輸送了大筆錢財,方得以獲釋。

隨著戰事的進行,眾多的小商販和無業遊民進入到“漢奸”行列中來。小商販只圖賺錢餬口,而不會理會他們做生意的對象是誰。在廈門,英軍“出重價買豬羊牛隻,圖利奸民及貧苦之人,亦肩挑瓜果蔬筍等,向鼓浪嶼岸邊昂價售賣”(《道光朝籌辦夷務始末》)。

鴉片戰爭中,站在英法侵略軍中的那些中國人

簽訂不平等條約

還有一些亡命之徒成為了“漢奸”,如清廷官員在審訊從臺灣抓獲的幾名“漢奸”後發現:“賴媽來系嘉義縣人,(道光)十二年張丙逆案內,發配貴州黔西州。陳惡系風山縣人,道光七年聽從王藍夥劫事主吳邦英案內,十五年獲案,擬遣發配新疆。”(《道光朝籌辦夷務始末》)

香港被英軍佔領後,被指稱為“漢奸”的淵藪。香港的“漢奸”們也把“組織機構”弄得像模像樣,組織了種種帶有黑社會性質的幫會,有聯義堂、忠心堂等“約計十餘處”(《道光朝籌辦夷務始末》)。

那些處於社會最底層,向來受人歧視的疍民,這時也紛紛把蔬菜衣食賣給英軍。

從事“漢奸”行為讓這些人得到了大大高於往日的銀錢收穫。林則徐禁止與英商貿易後,“無籍遊民”偷運糧肉蔬菜可以獲得五倍於平時的利潤,所以眾人趨之若鶩,販賣鴉片則可以獲得更多的利潤(梁廷楠《夷氛聞記》);若為英軍提供情報,“每紙賣銀二十元”,重賞之下,浙江曹娥江以東地帶的“漢奸”每日向英軍呈報的消息多達數十條,“該逆不論虛實,莫不犒給銀錢,以故此輩樂為被用”(《道光朝籌辦夷務始末》)。在原本少“漢奸”的寧波,“因鬼子佔據半年,卻被洋錢哄誘,處處都有(漢奸)”(《中國近代史資料叢刊——鴉片戰爭(四)》)。

甚至還有不少“漢奸”被官兵制造出來。一些被抽調到前線的內地官兵到了廣東後,“兵將不相見,遇避難百姓,指為漢奸,掠奪財物”(《道光朝籌辦夷務始末》)。鎮江守將海齡親自下令:“散佈旗兵,滿城捉路人作漢奸,付邑宰監拷掠,不容置辯。”(梁廷楠《夷氛聞記》)海齡手下的兵丁則“在城上開炮開槍,擊殺貧民,指為漢奸”(《道光朝籌辦夷務始末》),以領獎賞。結果英軍未攻城,城內已譁變,使得英軍順利拿下了鎮江。

英軍在發動戰爭前即注意到了這些中國社會的內情,說中國東南沿海的居民“特別愛貿易”,而且“絕不熱愛他們的韃靼統治者”,所以在戰爭中要“儘量少與人民作對”(《鴉片戰爭在舟山史料選編》)。基於這一思想,義律一邊進行戰爭,一邊四處張貼布告,這些用中文張貼的佈告總是說英軍的作戰對象是中國政府而不是中國人民,它們還讓廣州人去“想一想現在他們中間的外省中隊是不是真正的禍害”,試圖讓廣州人相信英國人是“這個城市真正的保護者”(《復仇神號在中國》)。

對此,試圖消除“漢奸”卻收效甚微的林則徐只能慨嘆:“本皆朝廷赤子,或為利誘,或為勢逼,陷入夷黨,情亦可憫。”

如何處理

鴉片戰爭中,站在英法侵略軍中的那些中國人

↑第二次鴉片戰爭中的中國苦力隊

林則徐覺得“漢奸”“可憫”,朝廷卻對之恨之入骨。戰爭中不斷有官員上奏,要求將“漢奸設法究辦,以除稂莠而安善民”。1840年7月,清軍在定海戰敗後,道光皇帝認定“漢奸”是罪魁禍首,下令各地督撫查獲“漢奸”從嚴發落,如果各省還有“漢奸”出沒的話,則要追究地方官的責任。


這場查拿“漢奸”的行動最終還是不了了之。1841年5月28日,即《廣州和約》簽訂的次日,奕山就迫於英軍的壓力發佈告示,命令官兵、鄉勇、水勇“各在營卡安靜住守,勿得妄生事端,捉拿漢奸。如遇各國夷商上岸……亦不得妄行拘拿。倘敢故違軍令,妄拿邀功……查出即按軍法治罪”。

1842年8月29日,中英《南京條約》簽訂,清朝承認戰敗。於是,如何處理“漢奸”就成為中英一系列善後工作中比較突出的問題之一,《南京條約》便有了這樣一條專門針對“漢奸”的條款:“凡系中國人,前在英人所居之邑居住者,或與英人有來往者,或者跟隨及侍候英國官人者,均由大皇帝俯降御旨,譽錄天下,恩准全然勉罪。且凡系中國人為英國事被拿監禁受難者,亦加恩釋放。”

但是道光皇帝仍然恨意難平,下詔要求清算“漢奸”。對此,英使馬禮遜立即照會清廷,要求執行《南京條約》。經此一戰,道光皇帝生怕戰端再起,只好答應放過“漢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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