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河南南召:疫情不误执行,强制执行110余万元


河南南召:疫情不误执行,强制执行110余万元


“张法官,公司的银行账户被冻结了?我不知道啊,公司还要使用这个账户,不能被冻结啊,公司会尽快履行义务的,请赶紧帮忙解冻了吧。”

疫情期间,河南省南阳市南召县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没有被耽误。3月6日,南召法院通过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成功执结一起案件,被执行人积极履行了110余万元执行款。

申请人高某与被执行人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两级法院审理,最终判决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返还高某购房款87.6万元及利息23万余元。判决生效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未及时履行。

案件进入到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张淘淘依法向刘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督促其主动履行法律义务。恰逢疫情期间,为尽快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执行法官通过网络司法查控系统查到了被执行人名下一银行账号内有115余万元存款,并依法冻该银行账户。账户被冻结后,这才出现了开头的一幕,在法官的督促下,被执行人主动和申请人联系并达成了协议,最终促使110余万元执行款履行完毕。

(南召法院:范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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