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河南南召:疫情不誤執行,強制執行110餘萬元


河南南召:疫情不誤執行,強制執行110餘萬元


“張法官,公司的銀行賬戶被凍結了?我不知道啊,公司還要使用這個賬戶,不能被凍結啊,公司會盡快履行義務的,請趕緊幫忙解凍了吧。”

疫情期間,河南省南陽市南召縣人民法院的執行工作沒有被耽誤。3月6日,南召法院通過凍結被執行人的銀行賬戶,成功執結一起案件,被執行人積極履行了110餘萬元執行款。

申請人高某與被執行人某房地產開發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經兩級法院審理,最終判決某房地產開發公司返還高某購房款87.6萬元及利息23萬餘元。判決生效後,某房地產開發公司未及時履行。

案件進入到執行程序後,執行法官張淘淘依法向劉某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法律文書,督促其主動履行法律義務。恰逢疫情期間,為儘快維護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執行法官通過網絡司法查控系統查到了被執行人名下一銀行賬號內有115餘萬元存款,並依法凍該銀行賬戶。賬戶被凍結後,這才出現了開頭的一幕,在法官的督促下,被執行人主動和申請人聯繫並達成了協議,最終促使110餘萬元執行款履行完畢。

(南召法院:範海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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