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7 廣安華鎣市“三舉措”優化政務服務體系為民營經濟健康發展保駕護航

2019年以來,華鎣市將制約民營經濟發展突出問題納入“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專項整治,著力構建制度化、規範化、法治化的政務服務體系,持續優化民營經濟發展環境。

一是制度化推進問題整改。建立涉企問題蒐集、分析研判、交辦整改、督導落實等系列制度,常態整治涉企問題,為民營經濟發展提供製度保證。建立市級領導聯繫企業制度。每位縣級領導聯繫企業2-3家,堅持每月深入企業,累計調研走訪65人次,收集企業意見建議82條,解決企業實際問題18個。建立解決民營企業問題“直通車”制度。開設涉企問題整改便捷通道,通過服務熱線、座談會議、調研走訪等方式,多渠道收集涉企問題並建立臺賬,一般性問題發交辦通知5個工作日內辦結,複雜性問題由專題會議研究限時辦結。目前,交辦整改完成一般性問題23個,專題研究第一批覆雜性問題9個、現已整改完成7個。建立民營經濟發展聯席會制度。不定期召開“百企揭短板、整改促發展”座談會,收集民營企業問題,分析民營經濟發展形勢,研究解決民營經濟發展問題102個。建立涉企問題整改監督制度。推行“紀委書記+組織部長”雙組長督查、定期通報、約談提醒、效能問責制度,民營辦會同紀委監委、組織部、目標績效惠民中心,不定期聯合督查涉企問題交辦整改情況,對問題整改進度緩慢、整改不到位的1次通報批評、兩次約談單位主要負責人,造成不良影響的問責處理相關責任人員,推動問題整改落地見效。目前,專項督查涉企問題整改2次,點名通報整改進度緩慢單位5個。

二是規範化清理涉企亂象。堅持分類施策、統籌推進,全面清理涉企亂象,促使政務服務更加規範便利。規範涉企行政審批。專項清理民營經濟行政審批事項167項,減少現場申請、驗收、公示等部分審批環節,並推行網上申請、以檢查代替驗收審批模式,降低民營企業審批成本。規範政務服務。落實“首問負責”“一次性告知”“廳外無審批”“最多跑一次”等制度,推行“一窗受理、分類審批”運行模式,解決政務便民服務窗口單位服務意識不強、服務態度差、辦事“推繞拖”等突出問題11個。規範市場中介組織和社團組織。清理與行政機關和事業單位職能、行政審批、經濟發展相關聯的中介機構及社會組織15個,理順行業主管部門與中介機構及社會組織的關係。規範涉企收費。集中清理違反行政事業性收費清單目錄及收費標準的額外收費問題,強制或變相強制企業繳納會費、有償宣傳、購買指定商品、接受指定服務、捐贈捐獻等問題,利用壟斷地位違規收取經營性費用問題,降低特種設備檢驗檢測、辦理因私普通護照、受理商標續展註冊等11項收費標準。規範涉企檢查。建立涉企檢查備案制度,規範備案範圍、內容、程序,加強監督管理,受理辦結涉企檢查投訴舉報1件,保護企業的合法權益。規範行政自由裁量權。健全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度,落實行政處罰下限制,嚴格涉企行政執法程序,加強行政執法日常監督和案卷評查,目前未發現執法不規範行為,未收到行政執法裁量權投訴。

三是法治化保障企業權益。全面深化綜合治理,依法查處擾亂民營經濟市場行為,提高營商環境法治化水平。嚴厲打擊涉企違法行為。常態開展警企聯防、定期巡查,重點打擊敲詐勒索、強買強賣、欺行霸市、強攬工程和阻工鬧事等違法犯罪行為,目前未發現涉企違法行為。全面查處濫用職權行為。堅持懲防並舉,集中開展濫用職權自查自改行動,嚴厲查處政府部門濫用職權,違法查封扣押凍結企業財產,違規借用企業資金,佔用劃撥給企業的資金以及應當退還企業的稅費、土地出讓金、保證金、政府性基金和補助資金等問題,依法保護民營企業合法權利。目前,未發現利用職權干預和插手市場經濟活動、侵害企業合法權益等問題。集中整治為政不為行為。加強明察暗訪和專項治理,深入整治機關工作人員“庸懶散”、服務態度生硬、吃拿卡要、推諉扯皮、執法監督作風粗暴、濫用職權等問題,重點解決工作部門職能缺位、越位和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問題。

(廣安市工商聯、華鎣市工商聯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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