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全媒讯 4月6日,鼎城区公安局斗姆湖派出所行政拘留两名过失失火嫌疑人王甲(男,35岁,桃源县陬市镇人、王乙(男,48岁,桃源县漳江镇人)。
4月6日13时许,王甲和王乙来到鼎城区斗姆湖街道南阳社区8组祭祖扫墓,其间不顾当地村组干部劝阻,执意焚烧纸钱、燃放爆竹。孰料,一阵风吹来,将燃烧未尽的纸钱刮到山林中,风助火势迅速引起剧烈燃烧。
接警后,斗姆湖派出所所长旷能虎带领所内人员立即赶到现场,和周边群众一起扑救山火,大家采取挖开隔离带的方式,历经一个多小时才将山火扑灭,但大火已经造成十余亩山林被烧毁。
民警随即将两人控制,经讯问,王甲和王乙对祭祖扫墓时因焚烧纸钱过失引发山林大火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王甲和王乙因过失失火被依法行政拘留十天,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为此,鼎城区公安局提醒大家在祭祀扫墓时一定要注意防火!若违规焚香、烧纸、燃放鞭炮等,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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