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人的朋友圈
都有不少做代購和微商的小夥伴
韓國化妝品、澳洲奶粉、日本的馬桶蓋,朋友圈裡的歐美、泰國代購……明年這生意不好做了。
因為新規來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將明年1月1日正式實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
將於明年1月1日正式實施
《電商法》的落地,不僅使電商行業的發展終於迎來了“有法可依”的時代,也必將帶來這個行業的格局變化。誰會在未來受益?誰又將在未來被淘汰?
重點:
1、不管是什麼代購,都需要營業執照,還是採購國和中國雙方的營業執照
2、需要繳納稅務,偷稅漏稅需承擔刑事責任
3、沒有中文標籤,不是國家認監委認證工廠生產等奶粉保健品之類不得銷售
別以為自己平時在朋友圈裡打打廣告就沒事,淘寶、京東等電商平臺上的代購、微信朋友圈裡的微商、在直播平臺中賣東西的博主,都屬於電子商務經營者。
電子商務法規定,本法所稱電子商務經營者,是指通過互聯網等信息網絡從事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經營活動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包括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平臺內經營者以及通過自建網站、其他網絡服務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電子商務經營者。據業內人士介紹,其中,前兩類是大家所熟知的,也是最典型的電商經營者的表現形式。第三類是二審後新增的一類經營者。
以後怎麼管理代購和微商?
1、必須進行登記
如果你賣的是食品,需要申請食品流通許可證;
《電商法》明確規定,沒有中文標籤、不是國家認監委認證工廠生產、未獲取配方註冊證的嬰幼兒配方奶粉,不得在網絡平臺銷售。
2、必須依法納稅
《電商法》的出臺。並不是打壓電商平臺,而是給消費者帶來了更好的消費環境。
還有這些新規有好處
1、買到假貨幾率小了
《電商法》實施以後代購、微信朋友圈賣假貨、劣質商品,恐怕不會那麼容易了。
2、電商平臺承擔“連帶”責任
如果平臺上賣家的商品有問題,比如奶粉是假的,紅酒、化妝品是是假的,那麼平臺也得承擔責任。
3、嚴禁“刷好評”、“刪差評”
電子商務經營者不得以虛構交易、編造用戶評價等方式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簡單來說就是禁止“刷好評”、“刪差評”,否則最高罰款50萬。
4、不得無故拒退押金
《電商法》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按照約定,向消費者收取押金的,應當明示押金退還的方式、程序,不得對押金退還設置不合理條件,消費者申請退還押金,符合押金退還條件的,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及時退還。
以後再無“訂了就不給退”的霸王條款了!
本文由微信公眾號“錢江晚報”(ID:qianjiangwanbao)綜合自海峽都市報、三峽晚報、人民日報
我們其它小夥伴
<table><tbody>ID:jrquan21
長按並識別關注
ID:News-21
長按並識別關注
閱讀更多 21金融圈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