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防疫期间,简案快办!浠水检察院首次通过互联网审判出庭支持公诉

防疫期间,简案快办!浠水检察院首次通过互联网审判出庭支持公诉

万富国检察官通过互联网系统出庭支持公诉

防疫期间,简案快办!浠水检察院首次通过互联网审判出庭支持公诉

浠水县人民法院网络庭审现场

防疫期间,简案快办!浠水检察院首次通过互联网审判出庭支持公诉

 网络庭审正在进行中

  “审判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我受本院指派,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3月2日下午三点,在庄严的检徽下,浠水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员额检察官万富国坐在自己的办公室里,通过云间网络在线平台,出庭支持公诉。

  在网络庭审中,万富国依照法定程序,分别宣读了起诉书,出示了证据,进行了举证质证,发表了公诉意见。特别是在举证环节,万富国事先将电子卷宗中的证据导出并上传到网络庭审系统中,这样,审判员、被告人等参与庭审的人员都能够在线查看所有的证据材料。

  在当天的互联网审判中,浠水县人民法院分别用速裁程序和简易程序审理了张某盗窃案、陈某寻衅滋事案。2名被告人对案件事实、所列证据、所犯罪名、量刑建议均无异议,当庭认罪悔罪。法院经过依法审查,支持公诉机关的指控,当庭作出判决。

  据悉,这是该院首次通过互联网系统出庭支持公诉。为了获得良好效果,该院和法院、公安机关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经过多次设备调试后,共同做好这次互联网审判工作。

  事实上,在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通过互联网审判,既安全,又方便,而且还大幅度提升了司法效率。2起刑事案件从开庭到宣判,用时35分钟,平均每一起案件审判时间不超过20分钟。更重要的一点是,被告人能够在公诉人举证的同时,通过网络系统在线查看所有的证据,从而依法保障其合法权益,进而促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落实。(郭胜利 吴航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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