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8 法院强制腾房现场,“包租公”的女儿来收电费

法院强制腾房现场,“包租公”的女儿来收电费

腾房现场

通讯员 莲法

“我表弟一家没地方住,我就让他们搬进来了;陈老太的儿子在我们改建房子时,提供了轻质砖,我们欠了他十多万元货款,就让陈老太住进来了;老吴一家子住在这里,是因为我女婿还欠他十多万元钱……”当被问到为何强占被法院拍卖的厂房时,陈某有千百条“理由”。而这一切,在法律面前都显得太荒唐!11月25日,丽水市莲都区法院对妨碍执行的案外人陈某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为3天后的强制腾房行动开了个硬气的头。

“邪不压正,这就是我们法院的态度!腾房行动,现在出发!”11月28日清晨7点,莲都区法院院长李美顺一声令下,执行干警前往莲都区天宁工业区某厂房开展强制腾退行动。

案外人强占厂房

自从被执行人浙江某棋牌公司的厂房被法院查封后,案外人陈某等人就与法院“杠”上了。

事情要从2014年说起。

2014年11月4日,莲都区法院立案受理申请执行人某银行与被执行人浙江某棋牌公司、丽水某科技公司、郑某某、杜某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标的为1992万元及利息。由于前两次司法拍卖买受人全都悔拍,2016年5月25日,莲都区法院裁定对厂房启动第三次拍卖程序。

同年6月13日,丽水某机械公司以1220万元的最高价竞得厂房,并且办理了相关手续。本以为可以顺利交付,但没想到厂房内竟然还有“房中房”,“住户”们自恃理由充分,拒不腾空。

原来,法院拍卖被执行人浙江某棋牌公司的厂房后,部分普通债权人认为自己的利益受到了“损害”,与法院较起劲来。而为了获取利益,案外人陈某等人在厂房被法院查封后置若罔闻,仍与浙江某棋牌公司签订房屋转让合同,并将厂房内的一幢综合楼占为己有,擅自进行改造,分割装修成住宅公寓,安排、授意他人居住,妄图以提供住宿抵债或为亲戚提供便利。

腾房势在必行

此前,浙江某棋牌公司及其3名普通债权人分别向莲都区法院递交了《破产重整申请书》。腾房行动前,法院约谈了破产案件债权人代表,从破产案件审理、提高债权人清偿率等角度进行释明,并告知抗拒法院腾空行动的法律后果。

同时,执行干警对在厂房内的“住户”们再三耐心讲明“房屋已经被法院拍卖,应尽快搬离”。腾房行动前一天,执行干警再次逐户张贴腾空公告,公告上明确腾空期限为2019年11月27日。

“之前已经多次告知,如果今天仍拒不配合法院工作,将会造成严重后果。”28日一大早,即便“住户”们以各种理由不想搬,执行干警的态度也十分坚定。最终,在执行干警的劝导下,“住户”们表示愿意配合法院工作,主动腾出厂区内的综合楼。

来了个“不速之客”

“这8户人家的电费,我肯定要收走的!”腾房现场,警戒线外突然出现一名“不速之客”,她手中拿着一张香烟盒纸,上面写着几个名字和一些数字。原来,自厂房拍卖成交后,莲都区法院便对厂区实施了停水停电,陈某等人便想方设法从其他地方私拉乱接,并且每月向“住户”们统一收取水电费。

“他们搬走前,电费要交掉的!”这名女子再三想要闯入腾房现场,情绪也越来越激动。随后,这名女子被带回法院做笔录。在法院执行谈话室内,经执行干警询问,女子承认她是陈某的女儿,受陈某之托每月向“住户”收取电费。

“3天前,你父亲已经因妨碍执行被司法拘留了!”执行干警再三释法明理。陈某女儿的情绪终于缓和下来,对自己在腾房现场阻挠执行的行为表示悔过,并写下了具结悔过书。

腾房现场,十余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察院工作人员等对腾房行动进行了全程监督。公证人员负责清点物品进行登记并搬离现场,摄像机、执法记录仪全程同步录音录像。

直至下午4时,最后一个被隔出的“房间”也被顺利腾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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