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27 党员干部,双节期间,这十个严禁一定要牢记!

党员干部,双节期间,这十个严禁一定要牢记!

市纪委监察委印发通知强调

强化双节期间监督执纪问责

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细落实

驻马店市纪委监察委日前印发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加强“双节”期间风气监督,确保廉洁过节。

通知指出,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好班子、管好队伍。要通过电视、报纸、网站等多种媒体平台,提前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督促各级党员干部自觉知底线、守纪律、讲规矩,坚决抵制“四风”,切实做到“十个严禁”:

1

严禁用公款违规购买赠送月饼等节礼;

党员干部,双节期间,这十个严禁一定要牢记!

2

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人员和用公款违规购买消费高档白酒;

党员干部,双节期间,这十个严禁一定要牢记!

3

严禁自定薪酬或者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和实物;

党员干部,双节期间,这十个严禁一定要牢记!

4

严禁用公款相互宴请、公款旅游、“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

党员干部,双节期间,这十个严禁一定要牢记!

5

严禁收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明显超出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会员卡、消费卡、购物券、代金券、商业预付卡、电子礼券和电子红包等;

党员干部,双节期间,这十个严禁一定要牢记!

6

严禁违规大操大办婚丧等事宜借机敛财;

党员干部,双节期间,这十个严禁一定要牢记!

7

严禁违规参与各类“酒局圈”、出入私人会所、到隐蔽场所违规吃喝;

党员干部,双节期间,这十个严禁一定要牢记!

8

严禁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以及向下级机关单位、企事业单位和服务管理对象报销、摊派、转嫁费用;

9

严禁违规举办各类节日庆典活动;

党员干部,双节期间,这十个严禁一定要牢记!

10

严禁赌博和参与封建迷信活动等其他各种违纪行为。

党员干部,双节期间,这十个严禁一定要牢记!

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落实监督责任,结合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整治,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通过明查暗访、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要铁面执纪,对不收手、不知止、规避组织监督的违规违纪行为,发现一起、从严从重处理一起,典型问题及时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要坚持“一案双查”,对“四风”问题突出的单位,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有关领导责任,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通知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等媒体,特别是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网络新媒体,进一步创新监督举报方式,拓宽监督渠道,公开举报电话,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广泛发动群众对节日期间“四风”问题进行举报。要注重探索运用现代科技手段、信息大数据系统及时发现问题,实时加强对“四风”方面网络舆情监控,多渠道收集问题线索。对“双节”期间群众反映的“四风”问题线索,及时受理、认真核查,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切实让群众感受到纠正“四风”的实际成效。

市纪委监察委举报电话:

0396-2600620

举报邮箱: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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