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18 孩子,媽媽該不該離婚?

孩子,媽媽該不該離婚?

作者丨韓謹


我在少年時,就被我媽問過這個問題。

她的提法是,如果她和我爸離婚,我願意和誰生活。

我深知我的選擇,決定了他們婚姻的走向,於是毫不猶豫地做了將一家三口留在婚姻劃定的“家”裡的選擇,看著他們以孩子為名一路吵吵鬧鬧又過了幾十年。

有時候我會想,如果當時我選擇更灑脫的回答,讓他們一別兩寬,他們會各自過上更有品質的生活嗎?

現在我已步入中年,世界也早已不是原來那個世界。

關於父母的這個問題,完全無解了。

然而現如今,離婚不再是個令人聞聲色變的詞。

根據統計,我國近10年結婚的人越來越少,離婚的人越來越多,2016年的離婚登記對數是2007年的近兩倍。

我們的時代,給了女性獨立自由的能量。

離婚,成為比從前更易於接受的選擇,盤桓在不少婚姻不幸的女性心間。

但如果加上“媽媽”這重身份,孩子依然在很多時候成為對婚姻失望的媽媽們走出婚姻最大的顧慮和牽絆。

離或不離,要仔細思量。但,這恐怕真的不是一個應該問孩子的問題。

一,

離,還是不離?問自己。

這是最難的一步。

美國心理學家斯騰伯格提出的愛情三角理論,認為愛情由三個基本成分組成:激情、親密和承諾。

激情是愛情中的性慾成分,是情緒上的著迷;親密是指在愛情關係中能夠引起的溫暖體驗;承諾指維持關係的決定期許或擔保。

而婚姻,作為戀愛的重要目的和人生的重大決定,是一個關乎愛情和親密關係的永恆話題。它的另一面是,作為受法律規制的契約關係,它產生於私有制,與人的財產關係密切相關。

我們的媽媽們,可能因為在婚姻中遭遇不忠,或者無法忍受伴侶某種惡習,也或者,成長起來的自我意識更強的新一代女性,發覺與伴侶的人生意旨趣味不一致,漸行漸遠......不管出於什麼原因,當婚姻僅剩軀殼,“離婚”成為揮之不去的一個選項時,該怎麼權衡?

當我們置之死地而後生,假若不得不離。

先問問你的心。

離婚。你失去了什麼嗎?

當你面臨失去時,你留戀的是你愛的嗎?你還愛嗎?你確定那還是愛嗎?還是留戀一個慣性?

如果離婚,面對徹底的自己,你害怕嗎?和自己在一起,你覺得缺失嗎?從此以後,誰也不會成為自己不成長的藉口,誰也不能用做擋箭牌了。

如果離婚,你將赤裸裸暴露在自己面前。從此,失望,是對自己。沮喪,是對自己。緊張,是對自己。憤怒,是對自己。

如果離婚,你和自己之間,將不再有任何外在屏障,不再有阻隔,不再一衣帶水。這樣,你能夠愛自己,信任自己嗎?

如果離婚,你信任自己的身體嗎?你能夠好好的每天調試自己,保養自己,擦亮自己,讓自己絕大多數時間像剛出鞘的利器,閃閃發光充盈飽滿,堪用奮鬥和搏擊嗎?

如果離婚,你信任自己的心嗎?你能夠好好的愛自己,讓自己保持彈性、保持柔軟、保持開放、保持虛心、保持愛的能力,遠離不安全感,遠離孤寂、無助、傷感、自憐、自戀等傷感調子的溫柔鄉之誘惑嗎?

如果離婚,你信任自己的靈魂嗎?你能夠每一天睡下的時候,都攢一絲明亮潔白的毛羽,數日數月,攢成一根羽毛,數年數年,攢成一對兒智慧靈動的翅膀。總有一天,你能夠笨拙的往上飛,飛到高處,於無聲寂靜處照見自己嗎?

如果可以,再來盤點你的所有。

再問問自己,離婚是不是必須。看看自己能夠調度的人力、精力和其他所有資源,比較離和不離,孰優孰劣。

在一些特殊的情形下,糾結的婚姻也有存續的價值。這關係具體每一個人的取向。有太多考量的維度:健康、財產、穩定規律的生活、子女,等等。而信任自己,與自己合二為一的你,即便在無愛的婚姻裡,也能生活得明亮篤定。

大家關心的:會不會對孩子不好?

痛苦的夫妻是否應該“為了孩子而在一起”,這個問題看來取決於他們能否彼此以禮相待;當平靜的婚姻破裂時兒童會受到傷害,但如果他們的家庭充滿衝突,離婚會讓兒童的境況變得更好。還有兩點需要說明。首先,如果兒童能夠在離婚後維持與父母高質量的親子關係,那麼毫無疑問他們不太會受到離婚的影響。不管是由於什麼原因,只要兒童能繼續與他們的父母保持有意義,充滿愛心的接觸,那麼離婚家庭的兒童通常要蒙受的更糟糕的後果在他們身上就會很大程度地消失。當父母一起合作變成體貼,摯愛的有監護權的父母時,兒童的成長就能保持與他們以及其他親人更好的關係。其次,離婚家庭的兒童體驗到的許多糟糕後果會隨著時間逐漸消退。人是有彈性的,如果能給兒童提供充分的愛心和支持,他們就能康復。

以上,是美國心理學教授羅蘭·米勒在他的專著《親密關係》中對這個問題的回答。

孩子們遲早會明白,大人們也有各自的遺憾、渴望、不得不忍耐的生活,並且因為認識到這一點,孩子們也會學會接納此刻。

孩子,媽媽該不該離婚?

二,

如果這個回答,還是YES。

那麼,在這之前,有很長很長的路要走。

第一步,就是和自己會合。堅定的朝著孱弱、懷疑、自嘲、退縮想依賴他人和過去的自己,把自己拉出來,然後手挽著自己的手,開步!

我們要通過事情,慢慢的統領自己,組織自己,探索自己,激發自己,慢慢的使得自己和自己合一。一個合一的人,就可以迴歸自己所有的過去了。可以撥開重重的帷幕,回到過去,原諒、釋懷,微笑著落淚,含淚看花。

好好的出發吧,只要好好的出發,不僅可以走向未來,甚至可以抵達過去。每一個人,只要和自己合一,就會有時空扭曲的力量。

如果你夠努力,夠平靜,夠鎮定,夠勇敢,一件不論怎樣發生的事情,都會成為好事。對人生,對人,深深的洞悉和深沉的慈悲會慢慢生長出來。

早晚一天,你會抵達那時候已經叫“過去”的這個痛苦的此刻,這個分水嶺。你會發現,任何失去,都會變成一個釋放。

還有很多現實事務要處理:

1. 與伴侶理智地談離婚。

對子女的撫養教育費,要約定清楚。成年男女,彼此放手,不需互相牽絆,但是父親必須履行對子女的撫養責任。

2. 盤點自己的工作和事業現狀。

分析努力方向和上升空間,把精力安排好,投放進去。對自己要嚴格的略緊張的使用,不給情緒氾濫的時間空間。

3. 永不抱怨。

面對現狀,追求最佳配置。永不隔斷父親和孩子間的情感聯繫,把自己的憤怒羞辱感放在一邊。

把離婚這個過程寫的這麼清晰有力,並不是勸一定要離婚。而是如果我們在徹底的坍塌中也能找到支點和希望。那麼才可能看到,選取更小裂度中需要的理性和力量。

孩子,媽媽該不該離婚?

三,

要怎樣呵護你,我親愛的孩子?

即便有再大能力和心力的父母,與至親之間的分離,對孩子來說也不啻於一次小小的情感地震。我們能做的,是儘快恢復孩子生活的常態,將傷害降至最低。然後憑藉孩子與生俱來的彈性,慢慢療愈。

1. 平靜地分開,理性地告知孩子。

往往,讓孩子受傷的不是離婚本身,而是父母對待離婚的態度和方式。翻出不堪陳年往事,爭個魚死網破,想讓對方在孩子的心裡黯然失色,是很多意難平的前夫妻心裡的潛臺詞。

不要,不要這樣。揮手道別的雙方,當以隱私和保護為名,各退一步,說一句珍重,去承擔一生最不能推卸的責任。

每一個孩子對自己的父母都有著獨特深邃的情感需求,這種情感,一輩子都不會消除。有一些老人,到了晚年,經常回憶起自己的父母,比回憶自己子女的童年,自己事業曾經的“春分得意馬蹄疾”的時分還多。

因為這是生命最初始階段的開天闢地,是愛和信任的開天闢地。所以,不管孩子隨哪一方生活,要特別尊重孩子對另一方深沉的情意。

從父母處傳來的,對另一方的怨恨,會在內部毀壞孩子的完整性。來自爸爸媽媽雙重基因的孩子,相當於在內部被撕裂了,孩子的一部分在和自己的另外一部分作戰,他們不得不很深的壓抑了自己的一部分,而這會讓他們始終覺得,無法獲得完整的幸福和真正的鬆弛。

就直接地告訴孩子爸爸媽媽分開了,但是這是大人的事情。不管是爸爸,或媽媽都還在的。

2. 爸爸或媽媽,哪個都沒有少。

雖然不在一起了,要努力讓另一方,還時時出現在孩子的世界裡。

如果是媽媽帶孩子(大多數情況下如此),教會孩子:雖然不在一起,但是孩子也可以愛爸爸,媽媽也可以因為尊重孩子的緣故,可以陪同孩子時時談論,那個自己曾經愛過的那個男人,帶著最大的善意去談。

雖然媽媽有太多的槽可以吐,可是吐槽可以選擇心理醫生,閨蜜黨,或者默默寫在日記中,做媽媽因為愛孩子要有紀律——孩子可能一無所知,依然事無鉅細的愛著不再經常看到的爸爸,所以媽媽要超越具體生活的磕絆,在孩子面前保持著孩子的“願望”和“視角”去描述爸爸。

離異父母給孩子最好的禮物是,能夠把孩子還深深愛著的另一方,自然的提起來。“哈,來寶貝吃一點這個,這個是你爸爸最喜歡的味道。”“隔壁桌子那個叔叔,喝的啤酒牌子和你爸爸的一樣呢。”“嘿爸爸,現在肯定比較忙,比較辛苦吧。我們背後暗暗的給爸爸加油吧。”

幫助爸爸和孩子的無形連接,不分開,甚至著眼於一個更為親和、更為有趣的爸爸形象設定。這種連接有力而強韌。孩子,因此不會感受太多的缺失,也無懼他人的眼光。

3. 和孩子一起,有趣地、充滿能量地生活。

最最關鍵的,是和孩子一起飽滿明亮地生活。儘快恢復到從前的生活節奏,甚至比以前更多趣味,更少彷徨。享受孩子,跟孩子一起成長,一起看世界的每時每日的時光。

單親養育有它特別的好處。比如,養育更一致,更少衝突、更少糾葛。

當你有趣並有能量地生活,你會形成吸引力,吸引孩子,吸引一些新的朋友,吸引新的異性緣份。

有健康快樂的媽媽,有積極成長,不斷探索新鮮事物的好奇媽媽,而不是怨婦媽媽,孩子一定能健康快樂地成長。

終有一天,我們會發現,給孩子的愛,是以充足計,而不是以完整計。

孩子,媽媽該不該離婚?親愛的,請不要問孩子這個問題,這個問題只需要深深地問自己。離婚是需要讓孩子慢慢接受的事情,是和媽媽一起接受非傳統生活結構的新挑戰,但是,這不屬於孩子應該決策的,這是媽媽自己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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