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2 还敢烧!龙口一妇女上山祭祀引发火灾被刑拘!

春季到来,又值清明节临近,野外劳作、登山踏青、祭祀活动增多,由于近期,龙口没有有效降水,天干物燥,稍有不慎,极易引发火灾。

面对随处可见的防火宣传标语和媒体报道的警示案例,仍然有人置若罔闻,在漫山遍野的荒草树木之间擅自用火,引发火灾,毁了青山,害了自己!

2019年4月1日上午10时许,龙口市芦头镇某村东山上突发山林火灾,接到报警后,龙口市公安局芦头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调查起火原因。

经过现场勘查和走访调查,锁定嫌疑人为某村村民王某某(女,40岁),民警在进行追踪查找的同时,联系其亲属做规劝工作,当日下午2时许,王某某在其亲属的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经查,当日上午10时许,王某某在到村东山上祭祀时,违反禁火规定,焚香烧纸引发山林火灾,过火面积正在核查中。

还敢烧!龙口一妇女上山祭祀引发火灾被刑拘!

现场照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涉嫌失火罪,已被龙口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还敢烧!龙口一妇女上山祭祀引发火灾被刑拘!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规定

过失引起火灾的,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清明马上又到了

倡议大家文明祭祀

一把鲜花、一篮水果都可以追思

还有这些祭扫安全提示要记牢

文明祭祀

1、在山林、果园、易燃易爆场所等禁火区域周围进行祭祀时,不要吸烟、燃放鞭炮、焚香烧纸。

2、祭扫活动中,严禁占用、堵塞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

3、家长要教育孩子不在禁火区域玩火,不让孩子点烛燃香、燃放鞭炮。

4、一旦遇到火灾,首先要保证自身安全,不要盲目施救,要立即拨打119。逃生时,要判明火势和风向,逆风躲避。

在祭祀追思逝去的亲人时,

更要对身边的家人负责!

违规用火的后果你想到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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