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30 公然拉扯、辱罵、毆打辦案民警,涉嫌妨害公務被刑拘

公然拉扯、辱罵、毆打辦案民警,涉嫌妨害公務被刑拘

人民警察依法執行公務,任何人不得無理干擾、阻礙,更不得以暴力、威脅方式阻礙執法。在我市惠來,竟有人拉扯、辱罵、毆打辦案民警,公然觸犯法律,終因涉嫌妨害公務被刑事拘留。


2017年10月26日下午,惠來縣公安機關根據線索,在隆江鎮海埕村一民宅抓捕涉毒人員林某清時,林某清企圖逃跑,致使自己摔傷。民警立刻請派120救護車將其送至惠來縣人民醫院進行治療。

林某清聞訊趕到現場的胞弟林某弟,質問並威脅和恐嚇在場民警。隨後,林某弟還與方某妹、林某鳳、林某珠、張某香、方某生等人前往惠來縣人民醫院。期間,林某弟、方某妹等人抓打、辱罵、阻擋在場辦案民警,經多次勸阻,他們依然不依不饒,在醫院嚷鬧並公然拉扯、毆打民警,嚴重影響公共秩序和妨害公安機關執法。

公然拉扯、辱罵、毆打辦案民警,涉嫌妨害公務被刑拘

次日,方某妹、林某鳳、林某珠、張某香等人因涉嫌妨害公務罪,被惠來縣公安機關刑事拘留。後張某香被作不予逮捕處理,方某妹、林某鳳、林某珠均被惠來縣人民法院判處刑罰。

公然拉扯、辱罵、毆打辦案民警,涉嫌妨害公務被刑拘

今年4月3日,方某生在福建省泉州車站被警方抓獲。

本月3日,林某弟懾於法律的威力,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

目前,方某生、林某弟被縣公安機關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警示:公安機關依法抓捕違法人員,是依法行政、維護社會穩定的職責所在,而方某妹,林某弟等人阻礙民警執法,嚴重影響公共秩序和妨害公務的行為是違法行為,終將受到法律的制裁。

(綜合惠來警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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