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4 《天道》中死去的人物,是作者对传统文化居高临下的轻视吗?


前言


第一次接触到《遥远的救世主》一书还要从一部电视剧开始,它的名字叫《天道》。王志文深厚的舞台剧经验和优秀的台词功力,加上剧中引人深思的对话,让人第一眼便觉惊艳,再看便不可自拔。

继而看了原著小说,是因为摒除人、景、影、声的杂扰,可以让人更轻松地随着书中文字所蕴藏的哲学寓意而思考,而不必被主角的语速节奏带走,处于思维被动。人是极容易被主观感受左右的高等动物,听到王志文磁性的声音,看到左小青年轻俊美的脸庞……普通人很难保持客观的审视态度。

《天道》中死去的人物,是作者对传统文化居高临下的轻视吗?


拜读原作,是一种较真,也是对作品本身的尊重。这本书提出的“文化属性”有极强的辩证主义色彩,人物、事件、对白的设计都别有深意,涵盖了儒、释、道和基督各家哲学思想,绝对可以称得上“珍品”、“宝藏”,如果不加以细嚼和思考,对我而言是一种不道德的辜负,也是一种精神层面的浪费。

但是,经过来回三遍细读,我从赞同作者对传统文化的观点,到迟疑,再到怀疑,这是一段体验极其怪异的经历。尤其是书中三个人物的死因设置,让我意识到作者对于传统文化“居高临下”的优越感已经到了近乎膨胀的地步。

先说芮小丹,出于“天国之女”的设定,她的死是必然结果,这里不多作讨论。而乐圣总裁林雨峰和格律诗“元老”刘冰这二人的死,是丁元英直接导致的,一个死于自负,一个死于贪心。

当然,这些人物的结局设置有一定艺术成分的考量,但过于武断和刻意,结合书中的观点,多数人自然把这些情节归咎为传统文化造就的悲剧,但也正是从这两个人物的结局,我看到了作者对于传统文化的轻视,甚至是个人私愤的宣泄。

《天道》中死去的人物,是作者对传统文化居高临下的轻视吗?


强者之死:低估了林雨峰的生存能力

先来看林雨峰的败局和身死的必然——缺乏对偶然性的考虑,是一种矛盾。

看到肖亚文从王庙村收集的证据,得知了“格律诗”公司的扶贫实情,林雨峰这才意识到这场官司必败无疑。而在之前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林雨峰从未想过探寻格律诗产品低价的设计是否合理,这一情节在我看来就是缺乏对古典哲学的视而不见。

古之欲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大学》

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中庸》

以上两句名言,讲的就是要明晰事物本质,遵循客观规律,这是处世的基本。传统文化中的“格物致知”正是辩证思维的前身。

反证在林雨峰身上,他既然要一门心思致“格律诗”公司于死地,一定会查清对方的底细,掌握了确切的证据,才能保证自己一击即中,不让对手有侥幸脱逃的机会。

书中交待,林雨峰靠走私起家,黑白两道都极有声望,身边还有关系脉络庞大的“潮汕帮”,只是通过常规的市场调查和本公司内部人员的造价分析,就断定“格律诗”公司产品定价过低,属于不正当竞争,未免过于轻率。

以乐圣北京分公司经理于志伟跟叶晓明的交情,可以很轻松地探听到三大股东退股的内幕,顺着叶晓明的这条线继续追查,王庙村与格律诗的关系自然也就浮出水面。之前因为股东身价需要维持自身的商业秘密,但在其卸任之后,叶晓明就没有了保密的义务,只要林雨峰授意,于志伟必定能查出“格律诗”公司产品的真实造价。

另外,伯爵电子以650万天价收购格律诗的消息传到了叶晓明的耳里,他羞愧,也悔恨,利用这一心理落差,乐圣是可以将其拉拢到自己的势力中来,一起对抗“格律诗”公司的计划。

三人行,必有我师焉。——《论语》

林雨峰取得如此成就绝不是单靠一味进攻所能达到的,在他想要报复丁元英时,首先想到的是咨询自己的好友,听取他人的意见;而在公司遭遇生存危机时,他却不顾一切地开战,毫不避讳这一切背后隐藏的风险,这让人感觉匪夷所思。

兵法有云,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商场如战场,林雨峰是大风大浪里拼杀出来的人,如此闭塞视听、一意孤行,在常规逻辑看来并不合理,但在小说中,可以看作是艺术手法,也可以看作是作者个人私心的必然结果。在这样的必然之下,忽略了事物的偶然因素,本身就是一种自相矛盾。

这是低估了林雨峰所赖以成功的“强势文化”。因为从个人成就来看,林雨峰之所以成功,从乐圣公司的口号“进攻,进攻,进攻”中就可以看出,他的个人一直遵循作者设定的“强势文化”指导,才在年纪轻轻的时候就成绩斐然。

《天道》中死去的人物,是作者对传统文化居高临下的轻视吗?


小人之死:高估了刘冰的道德标准

反证刘冰自杀,最明显的就是作者站在道德高点来忖度小人的生存之道。

丁元英在离开古城之前,特地将刘冰叫了过来,交给他一袋“内幕资料”,关键时刻可以用来保住自己的工作。前提是,除非到了必要的时候,否则不能打开这个袋子。

按书中设定,刘冰有一点小聪明,但终究是个小人。他会趁火打劫,在丁元英穷困潦倒之际压低唱片价格以谋取利润;在三名股东商议退回公司股份时,他仍想留在公司打工,维持自己朝思暮想的“上等生活”,并且轻松地取代了叶晓明的总经理职务;会在收到伯爵电子收购意向书的时候,恶意揣摩丁元英、欧阳雪等人布好了圈套等他们钻……

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论语》

既然是小人,肯定不会按照君子的逻辑行事,在拿到这个足以支配“格律诗”公司生存的新证据出现时,以刘冰的小人嘴脸,他一定会打开袋子,然后根据袋子里的证据来决定应该从中攫取什么好处。

这是刘冰的生存哲学决定的。在一步步深入接触之后,刘冰逐渐接受了“丁元英是个高人”的事实,但不代表他会相信他人,相反,他怀疑一切。

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左传》

从丁元英的穷困潦倒,从而怀疑这个人的真实能力;看到伯爵公司的收购意向书,从而怀疑三个退股是丁元英设下的圈套,为何到了这袋证据出现时,他却一反常态,在并未得知新证据真伪之际,就信任了丁元英?

书中提到一个细节,私募基金结束后,肖亚文问丁元英:“你为什么不像别的老板一样,问我接下来有什么打算?”丁元英表示这样问的话会显得不礼貌。但在与刘冰交谈时,他却问了这句话,这是为了与在传统文化熏陶下长大的刘冰拉近心理距离所使用的小技巧。目的,就是为了赢取刘冰的信任。

可他和作者都犯了同一个毛病,高估了小人的道德标准——他们的道德标准永远以生存和利益为第一追求。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民间俗语

这个袋子里的证据给刘冰生存的保障,他接下来自然会追求下一个目标:利益最大化。利益的大小取决于证据能从多大程度上打击“格律诗”公司的生存和发展,所以对于他来说,打开袋子是必然。

退一万步说,就算最后时刻刘冰才打开那个文件袋,意识到自己被丁元英算计,他也不会跳楼寻死,这也是小人的生存哲学所决定的。

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民间俗语

永远退出“格律诗”公司,与欧阳雪反目,理想的上等生活已经彻底与自己无缘,这对于刘冰的精神打击无疑是致命的。但对于小人来说,生存是第一要义,只要能活下去,其它都可以再找机会,毕竟他还年轻。结束了自己的生命,一切就永无翻身之日了。

他的身边还有家人,还有叶晓明、冯士杰等朋友,还有一些积蓄,在古城重新站稳脚跟并不困难,说不定还可以等待机会再图发展。有了格律诗的契机,刘冰再回王庙村另寻出路也是可以的。对于刘冰这样的人来说,脸皮本就是不值一提的东西,否则他也不会在退股的同时跟欧阳雪签订聘用合同了。

《天道》中死去的人物,是作者对传统文化居高临下的轻视吗?


写在最后


不可否认,《遥远的救世主》是一本难得的佳作,他对传统文化熏陶下的众生相进行了一定程度的剖析,也对“扶贫”、“得道”等社会问题进行了哲学层面的描述和探讨,以引人深思的行文,充满悬念的剧情设计,丰富而立体的人物刻画等等,都独树一帜,值得读者认真阅读和反思。

但是,看待问题需要全面,单方面批判传统文化的落后显然是有欠妥当的。中国传统文化是几千年历史的积淀,一成不变地照搬前人经验自然会被时代洪流淘汰,如何结合当前实际,辩证地发展传统文化理念,是每个有志之人的使命和担当。

相信,批判传统文化,吸收精华,摒弃糟粕,把中国传统文化发扬光大,在这风云变幻的现代世界格局中重焕活力,也是作者的最终用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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