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8 四轮电动车上路行驶有隐患?有关部门这样回复

信件标题:关于规范四轮电动车上路行驶的建议

信件内容: 目前在本市道路上多次发现四轮电动车在道路无序行驶,随意停放,与正常行驶的小轿车抢路。而且四轮电动车均没有挂号牌,没有任何保险手续,一旦在道路上不按规定行驶引发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各种索赔无法追责,还会给受害人家庭造成伤害,引发社会群体性事件,不利于汉中安定祥和的大局面。

恳请政府部门和交通管理部门,规范四轮电动车上路要求,对在道路不按规定行驶和停放的四轮电动车严厉打击。

四轮电动车上路行驶有隐患?有关部门这样回复

回复单位:汉中市公安局

回复内容:

为有效管理老年代步车上路行驶问题,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严格管理,加强查处,加大宣传,形成长效机制,为汉中市人民群众营造安全的交通环境。

一、 严格管理。用足用活现有法律,严格界定老年代步车的属性。对符合机动车标准的车辆进行入户登记,要求驾驶人持证驾驶并办齐交强险等常规手续,规范驾驶行为,加强管理。对部分不符合机动车标准、入户手续不齐且无驾驶资格的,严禁上路行驶。同时严禁老年代步车非法营运,确保对老年代步车的管理不失控,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二、加强查处。加强对老年代步车的停放管理,严禁乱停乱放,维护好城区交通秩序;加大对无牌无证、闯红灯、随意调头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联合交通运管、市场监督管理局(质检、工商)对销售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机动车型的、非法营运等行为进行查处,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

三、加大宣传。多方位开展宣传,让消费者充分了解老年代步车存在的危害性,使群众理解和支持管理工作,“勿信不用挂牌、不用考驾照”的虚假宣传,引导群众不购卖、不使用不符合入户条件的车,自觉选择合法交通工具出行。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不定期在中心城区集中开展“电动车、老年代步车”专项整治行动,执勤民警将逐一核对暂扣的三轮车、四轮车,经相关机构鉴定为机动车的,按照机动车交通违法进行处理,对驾驶超标电动车,驾驶资格不符的,按照法律法规进行查扣及处理。对查获的内燃新能源老年代步车,执勤民警将对驾驶员开具车辆暂扣手续,待当事人出具购车手续后,对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内燃新能源车辆的驾驶员,依据《交安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轮电动车上路行驶有隐患?有关部门这样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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