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8 四輪電動車上路行駛有隱患?有關部門這樣回覆

信件標題:關於規範四輪電動車上路行駛的建議

信件內容: 目前在本市道路上多次發現四輪電動車在道路無序行駛,隨意停放,與正常行駛的小轎車搶路。而且四輪電動車均沒有掛號牌,沒有任何保險手續,一旦在道路上不按規定行駛引發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各種索賠無法追責,還會給受害人家庭造成傷害,引發社會群體性事件,不利於漢中安定祥和的大局面。

懇請政府部門和交通管理部門,規範四輪電動車上路要求,對在道路不按規定行駛和停放的四輪電動車嚴厲打擊。

四輪電動車上路行駛有隱患?有關部門這樣回覆

回覆單位:漢中市公安局

回覆內容:

為有效管理老年代步車上路行駛問題,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將嚴格管理,加強查處,加大宣傳,形成長效機制,為漢中市人民群眾營造安全的交通環境。

一、 嚴格管理。用足用活現有法律,嚴格界定老年代步車的屬性。對符合機動車標準的車輛進行入戶登記,要求駕駛人持證駕駛並辦齊交強險等常規手續,規範駕駛行為,加強管理。對部分不符合機動車標準、入戶手續不齊且無駕駛資格的,嚴禁上路行駛。同時嚴禁老年代步車非法營運,確保對老年代步車的管理不失控,消除交通安全隱患。

二、加強查處。加強對老年代步車的停放管理,嚴禁亂停亂放,維護好城區交通秩序;加大對無牌無證、闖紅燈、隨意調頭等交通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聯合交通運管、市場監督管理局(質檢、工商)對銷售未經國家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許可生產的機動車型的、非法營運等行為進行查處,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的出行安全。

三、加大宣傳。多方位開展宣傳,讓消費者充分了解老年代步車存在的危害性,使群眾理解和支持管理工作,“勿信不用掛牌、不用考駕照”的虛假宣傳,引導群眾不購賣、不使用不符合入戶條件的車,自覺選擇合法交通工具出行。 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將不定期在中心城區集中開展“電動車、老年代步車”專項整治行動,執勤民警將逐一核對暫扣的三輪車、四輪車,經相關機構鑑定為機動車的,按照機動車交通違法進行處理,對駕駛超標電動車,駕駛資格不符的,按照法律法規進行查扣及處理。對查獲的內燃新能源老年代步車,執勤民警將對駕駛員開具車輛暫扣手續,待當事人出具購車手續後,對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內燃新能源車輛的駕駛員,依據《交安法》相關規定予以處理。

四輪電動車上路行駛有隱患?有關部門這樣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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