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09 千年古城潮州建制沿革

秦始皇三十三年(公元前214),秦平定南越,統一嶺南,置南海、象郡、桂林3郡,在揭陽嶺設戍所,潮地始載入秦王朝之版圖。

漢高祖三年(前204),南海郡尉趙佗並象郡、桂林郡,建立南越國,潮地屬南越國;漢武帝元鼎六年(前111),漢平定南越,復南海郡,置揭陽縣;新莽時期揭陽隸屬交州,改揭陽縣名為南海亭;東漢曾稱揭陽城,隸屬交州南海郡;東漢末年罷交州,揭陽縣隸屬荊州南海郡;三國時,揭陽縣屬吳國。潮地屬揭陽縣。

東晉咸和六年(331),從南海郡分出東官郡,析揭陽縣地置海陽、綏安、海寧、潮陽4縣,隸屬廣州東官郡。東晉義熙九年(413),分東官郡設義安郡,隸屬廣州,轄海陽、綏安、潮陽、海寧、義招5縣,郡治海陽。

南朝宋齊兩代承襲晉制,仍稱義安郡,隸屬廣州。齊時從海陽劃出部分地方增設程鄉縣,義安郡領海陽、綏安、潮陽、海寧、義招、程鄉6縣,郡治綏安。梁設東揚州,武帝普通四年(523),改東揚州為瀛州,領義安、高要、樂昌、陽春4郡。梁武帝時瀛州領義安、東官、梁化、海昌、樂昌、新會6郡;又梁末陳初瀛州統義安、梁化、東官3郡;。瀛州治所駐義安,義安郡治所駐海陽。陳罷瀛州。

隋開皇十年(590),罷義安郡,海陽縣改稱義安縣,隸屬循州。開皇十一年(591)立潮州,以潮水反覆為名,自此開始有潮州之稱。潮州轄義安、潮陽、綏安、海寧、義招、程鄉6縣,治所義安。大業三年(607),罷潮州,複稱義安郡,隸屬揚州,義安縣複名海陽縣,省綏安入龍溪,改義招為萬川。義安郡轄海陽、潮陽、海寧、萬川、程鄉5縣。此後郡(州)、海陽縣治所駐潮州城。

唐武德四年(621),罷義安郡複稱潮州,轄海陽、潮陽、程鄉3縣,隸屬廣州,翌年隸屬循州。貞觀二年(628),潮州隸屬廣州,三年(629)隸屬江南道,十年(636)隸屬嶺南道。永徽元年(650),撤潮陽縣併入海陽縣,潮州轄海陽、程鄉2縣,仍隸屬嶺南道。景雲二年(711),潮州隸屬福州,先天元年(712),從海陽縣重新析出潮陽縣,潮州轄海陽、潮陽、程鄉3縣。開元二十一年(733),潮州隸屬福建經略使,翌年改隸嶺南經略使。天寶元年(742),潮州改稱潮陽郡,重隸屬福建經略使;十年(751),潮陽郡隸嶺南經略使。乾元元年(758),恢復州制,潮陽郡複名潮州,隸屬嶺南節度使。鹹通三年(862),潮州隸屬嶺南東道節度使。乾寧二年(895),嶺南東道被賜名清海軍,潮州隸屬清海軍節度使。

唐滅亡後,中原政權由後梁取代。後梁貞明三年(917),原唐朝廣州節度使劉巖佔據嶺南,稱帝廣州,國號“大越”,翌年改稱南漢國,潮州屬之。南漢乾和三年(945),升程鄉置敬州(後改稱梅州),潮州管轄海陽、潮陽2縣。

宋開寶四年(971),潮州歸宋,領海陽、潮陽2縣,隸屬廣南東路。熙寧六年(1073),廢梅州,程鄉縣歸潮州管轄,潮州領海陽、潮陽、程鄉3縣。元豐五年(1082),復置梅州,割程鄉縣歸梅州管轄,潮州只領海陽、潮陽2縣。宣和三年(1121),析海陽縣2鄉4都置揭陽縣,潮州領海陽、潮陽、揭陽3縣,始稱“三陽”。紹興二年(1132),潮陽、揭陽2縣併入海陽,潮州領海陽1縣。紹興六年(1136),廢梅州,潮州領海陽、程鄉2縣。紹興八年(1138),從海陽縣析出潮陽縣,潮州領海陽、潮陽、程鄉3縣。後復梅州,程鄉歸之。紹興十年(1140),從海陽縣析出揭陽縣,潮州領海陽、潮陽、揭陽3縣至宋末,合稱“三陽”。

元至元十六年(1279),潮州改稱潮州路,領轄海陽、潮陽、揭陽3縣,隸屬江西中書省廣東道。元貞元年(1295),梅州隸屬潮州路,潮州路領3縣1州。延祐四年(1317),梅州隸屬廣東道,潮州路領海陽、潮陽、揭陽3縣。

千年古城潮州建制沿革

明洪武元年(1368),潮州路歸明。洪武二年(1369),潮州路改稱潮州府,省梅州、程鄉歸潮,潮州府領海陽、潮陽、揭陽、程鄉4縣,隸屬廣東行中書省;洪武九年(1376),隸屬廣東承宣布政使司;洪武三十一年(1398),隸屬廣東布政使司按察司設嶺東分巡道(永樂年間改稱嶺東分守道)。明成化十三年(1477),析海陽縣8都置饒平縣,潮州府領5縣。弘治十八年(1505),潮州府隸屬嶺東分巡道加兵備銜。嘉靖三年(1524)置惠來縣,潮州府領6縣。嘉靖六年(1526)置大埔縣,潮州府領7縣。嘉靖四十二年(1563)置澄海縣、普寧縣,潮州府領9縣。嘉靖四十三年(1564)置平遠縣,崇禎六年(1633)置鎮平縣。自此至明末,潮州府共領海陽、潮陽、揭陽、程鄉、饒平、惠來、大埔、澄海、普寧、平遠、鎮平11縣,隸屬廣東省布政使司嶺東分守道海防兵備道。

清承明制,潮州歸清朝管轄後,仍稱潮州府,順治年間,領縣不變,隸屬廣東總督布政使司嶺東分守道海防分巡道,康熙二年(1663)隸屬嶺東分守道,康熙五年(1666)隸屬兩廣總督布政使司嶺東分守道,因朝廷清邊海禁遷界而使澄海縣裁撤,潮州領10縣。康熙八年(1669)復澄海縣,潮州府仍領11縣,隸屬兩廣總督布政使司,康熙二十二年(1683)隸屬兩廣總督布政使司惠潮分巡道,雍正八年(1730)隸屬廣東總督布政使司惠潮分巡道加兵備銜。雍正十一年(1733),析潮州之程鄉、平遠、鎮平3縣與惠州之興寧、長樂2縣置嘉應州,潮州府領8縣,隸屬廣東總督布政使司惠潮嘉分巡兵備道。乾隆三年(1738)置豐順縣。自此至清末,潮州府領海陽、潮陽、揭陽、饒平、惠來、大埔、澄海、普寧、豐順9縣,隸屬惠潮嘉分巡兵備道。清代道署均駐潮州城區。

1911年11月12日,潮州城光復,成立粵省第四軍政府,統轄清代潮州府領屬各縣軍政。民國元年(1912)初置潮州安撫使,4月改為潮州軍務督辦,後再改為潮梅鎮守使。民國3年(1914)置潮循道(駐汕頭),轄潮州、惠州、興梅地區共25縣,海陽縣因與山東省的海陽縣同名奉令改為潮安縣。民國9年(1920),撤潮循道成立潮梅善後處。民國14年(1925)撤潮梅善後處置東江行政善後處,後改東江行政委員公署,民國17年(1928)改為東江善後委員公署,民國21年(1932),改為東江綏靖委員公署。民國25年(1936)設立廣東省第五行政區(駐潮安),轄潮安、潮陽、揭陽、澄海、饒平、惠來、普寧、豐順、南澳9縣及汕頭市、南山管理局。民國36年(1947),廣東省第五行政區改為廣東省第六行政區,轄潮安、揭陽、潮陽、饒平、澄海、普寧、惠來、南澳、大埔、豐順等縣和南山管理局及東沙群島。民國38年(1949)4月,廣東省第六行政區改設為廣東省第七、八兩個行政區。第八行政區轄汕頭市和潮安、揭陽、澄海、饒平、豐順、南澳等6縣1市,署治駐潮州城區。

1949年10月23日,中國人民解放軍閩粵贛邊縱隊舉行解放潮安入城儀式,成立潮安縣軍事管制委員會。饒平縣城曾於7月和9月兩度解放,7月和9月27日分別成立了饒平縣軍事管制委員會。1949年12月3日,在潮州城區成立潮汕臨時專區,1950年2月改稱潮汕專區,1952年11月改稱粵東行政區,1955年9月行署治所從潮州城區遷到汕頭市區。1956年11月粵東行政區改稱汕頭地區。1983年7月,撤銷汕頭地區建制,原汕頭地區轄屬各縣市隸屬汕頭市。

1953年6月1日,中央政務院批覆廣東省人民政府,同意潮安縣的潮州鎮改設為省轄潮州市。1958年11月,潮州市與潮安縣合併,潮州市行政區域併入潮安縣,潮安縣隸屬汕頭專區。

千年古城潮州建制沿革

1979年8月1日,國務院批覆廣東省革命委員會,同意恢復潮州市建制,潮州市的行政區域包括原潮安縣的潮州鎮以及下津、臥石、社光、黃金塘、六畝等5個生產大隊。潮州市隸屬汕頭地區。

1983年12月22日,國務院批覆廣東省人民政府,同意撤銷潮安縣,將潮安縣的行政區域併入潮州市,潮州市行政區域總面積1410.9平方公里。1984年1月10日,廣東省人民政府決定委託汕頭市管轄潮州市。

1988年12月24日,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批覆汕頭市人民政府,同意潮州市從1989年1月1日起歸省直接領導,並享受市(地)一級經濟管理權限,維持縣級建制不變。

1989年12月4日,中共廣東省委常務會議決定,從1990年1月1日起,潮州市定為副地級市。

1991年12月7日,國務院批覆廣東省人民政府,同意潮州市升格為地級市,市人民政府駐潮州市昌黎路。設立潮州市湘橋區,轄原潮州市西湖等8個街道辦事處、意溪鎮及楓溪鎮、古巷鎮的部分行政區域,區人民政府駐潮州市太平路;設立潮安縣,轄原潮州市的庵埠、龍湖、鳳凰等19個鎮和3個鄉的行政區域,縣人民政府駐楓溪鎮;將潮安縣和原汕頭市的饒平縣劃歸潮州市管轄。1992年4月1日,潮州市人民政府舉行掛牌儀式。1995年11月,潮州市人民政府駐地遷移至楓春路中段。

千年古城潮州建制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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