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22 「改革开放40周年」李斌华:擦亮窗口 倾情为民——致敬30年司法岁月

「改革开放40周年」李斌华:擦亮窗口 倾情为民——致敬30年司法岁月

「改革开放40周年」李斌华:擦亮窗口 倾情为民——致敬30年司法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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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40周年」李斌华:擦亮窗口 倾情为民——致敬30年司法岁月

1985年12月我怀揣着对司法工作无限的热情与向往,来到建阳县人民检察院任书记员,工作之初,我被分配到信访室干信访工作。1989年我来到顺昌县人民法院工作,那一年我21岁,从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到庭长,做过立案信访工作,也做过民事审判工作,后来又回到了立案庭,回到了梦开始的源点。参加工作至今,亲身经历了中国法治化的进程,也亲身体会了法律的威严与柔情。30年的立案信访经历伴随改革开放辉煌的征程,我见证了立案制度的改革,司法为民理念不断彰显。

李斌华(一排右三)被评为福建省“十佳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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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斌华(三排右六)被评为南平“最具风采法官”

回顾这30年的司法历程,我深深的体会到立案庭就是人民法院的窗口,每年要接待数以千计的当事人,我们工作的好坏将直接影响法院的形象。而立案信访更是一项与当事人接触最多、最累、最繁琐,但却最需要热情与耐心的工作。在我看来“法院信访无小事”、“群众的事就是自己的事”!对待来访的人民群众,应该时刻保持着满腔的热情,将司法为民的理念贯穿工作始终,直到现在,我还是会时不时的对我们的书记员唠叨:“不管有理没理,只要到法院来,就是希望法官能想出办法解决其自身难以解决的问题,我们必须以一名法官的平常心,以热情的态度、专业而礼貌的话语耐心听诉、热心解答,诚心实意地为民排忧解难,严肃认真的对待每一位来访者。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温暖。”数算下来,这些年我经手立案的各类案件达3万多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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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昌法院立案“分调裁”团队(左一为李斌华)

“立案难”曾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30年来,我在立案信访岗位上接待了无数当事人,亲历了立案信访工作的发展历程。根据自己多年的经验,为立案信访工作调制了“三味药”。第一味是“疏心散”,立案窗口是审判工作的前沿平台,每天来往着不同心态的当事人,有的带着困惑、企盼,有的带着抱怨、不满。我们营造舒心的气氛,让他们宽心,心宽了,事就小了。第二味是“速效丸”,生活方式在变,立案工作也在与时俱进。我们相继开通网上诉讼服务中心,把立案信访工作搬到互联网上,开通了邮寄立案、电话预约立案等服务,省去了当事人路途奔波之苦,提高立案效率,同时我们也注重运用“面对面”的工作方式。第三味是“保和丹”,立案基本是程序性的工作,只要符合条件的,都要立案,但有时不立案却能更好的化解纠纷,我也常会做一些“拒绝”立案的事——比如我们经常会遇到一些家庭纠纷,立案后直接移交审理,并不耗费我多少精力。但是,审理、判决、执行,可能使当事人之间的感情更加疏远,赢了官司输了亲情。所以,诉前调解,快速地实质性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也是我在立案岗位上始终坚持的一个工作原则。象这样被我“挡”在法院之外的当事人记不清有多少。我相信,只要他们是笑着离开,我就是一名称职的人民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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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立案调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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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信访工作贯穿了我最美好的岁月,也给了我人生不一样的精彩。不仅赢得同事们的尊敬,也赢得领导和群众的信任,我连续两届当选顺昌县人大代表和南平市人大代表。我深知作为一名新时代法官肩上的责任和义务,二十多年的立案信访生涯,我始终怀着一颗平常之心,以热情的态度、专业的素养做好本职工作;怀着一颗善良之心,以女性的柔情、法官的威严做好群众的事。把公正与效率作为其行动的指南,做一名让领导放心、让群众满意的好法官。这,就是我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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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眼中的李斌华

妇女姐们们

眼中“弱势群体的保护神”

李斌华同志作为巾帼志愿者、爱心妈妈,经常到边远乡村慰问留守儿童、到养老院慰问孤寡老人,让群众感受到了法律的温暖和法官的真情,赢得了群众的信赖和称赞。为提高在校中小学生的法律意识,她牵头成立顺昌法院巾帼志愿者法律服务队,组织年轻干警参加县妇联维权宣传活动,定期到全县中小学校上法制课、分发法制宣传材料,受到师生好评。2013年10月,自“妇女维权站”自成立以来,为切实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她每月20日到工作室为广大妇女姐妹提供法律服务和心理咨询,在我们眼里,她就是 “我们的保护神”、县妇联的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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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斌华与留守儿童一起过“六一”

选民

眼中的“维权代表”

李斌华同志作为南平市第四届及顺昌县第十四、十五届人大代表和南平市第四届的妇女代表,她结合审判工作,深入到全县十二个乡、镇(街道)对人大代表进行说法用法的辅导。在担任人大代表的十年间,共提交代表建议案17件,其中4件被列为重点督办件。几年来,她先后进行了近30多场的普法宣讲,为留守儿童和乡村妇女主办了专门的法院开放日4次,每季定期到挂点乡镇进行司法对接,处理各类纠纷,在我们眼中,她就是我们的“维权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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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组织“留守儿童到法院参观体验”

领导

眼中的“办案能手”

李斌华同志在立案岗位30年的时间里,共审查各类案件近3万件,无一差错。为减轻审判业务庭案件压力,她带领全庭干警开展立案速调、诉前保全,仅2016年就审结案件300余件,有效缓解了审判业务庭的工作。她打造的立案信访“疏”心散、“速”效丸、保“和”丹的“三味药”工作法,受到全市法院干警的好评,她也成为顺昌法院一张“微笑的名片”。因工作原因,她曾被调整到民事审判第二庭主持工作,同时还兼任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合议庭的审判长。无论在何岗位,她始终认为调解是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的重要方式。在主持民二庭工作两年多时间里,带头办理各类案件338件,调解撤诉率达67%,所审结案件无一超审限,审判绩效考评均名列全院前茅。在担任立案庭庭长期间,她大力开展立案调解工作,全院民商事案件近1 0%在立案阶段调处解决。2015年,顺昌法院受理了系列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在审理中,她发现该类案件还涉及众多情况类似的业主,如处理不当易引发群体性事件。在及时主动与领导汇报后,她带领法官不厌其烦在开发商与业主之间沟通,在多方的努力下,同类910余件案件9 3.6%以调解方式结案,为900余户业主挽回经济损失467.1万元。该同志是个“办案能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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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斌华(左三)为全县重大项目提供法律指导

我们眼中的李斌华

法院年轻干警们

眼中的“大姐姐”

在我们眼里,斌华姐就是我们学习的榜样!她凭着对审判事业的执着追求和对人民群众的满腔热忱,赢得了社会各界广泛认同,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两次,并荣获福建省三八红旗手、福建省巾帼建功标兵、福建法院系统先进工作者等诸多荣誉称号。她的先进事迹先后被《人民法院报》《福建电视台》《福建法治报》《闽北日报》等媒体宣传报道。她作为基层法院的资深法官,对院里的青年干警关爱有加,常同我们谈心,不仅帮助我们解答思想上的困惑、解决生活上的困难,还及时指出我们的毛病和不足,常带领我们到学校给孩子们上课,到乡村慰问留守老人和儿童,让我们在工作之余也能为社会公益活动多尽一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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