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7 非法銷售液化氣 男子主動到派出所寫下“悔過書”

三秦都市報—三秦網訊 (李建軍 張昊 記者 葛蘭)9月16日,家住西安市閻良區振興街道的孫某,主動到西安市公安局閻良分局振興派出所,就其家中涉嫌非法經營液化天燃氣一事,寫下了悔過書。

昨日上午,記者從閻良公安局瞭解到,男子孫某今年43歲。7月17日,公安閻良分局振興派出所聯合閻良區燃氣執法辦 在轄區安全生產大檢查排發現,閻良區振興的孫某, 在無經營銷售資質的情況下,擅自經營液化天燃氣業務,並在家中儲存有大量液化氣罐, 不但擾亂了市場經濟秩序,並且存在嚴重的治安隱患,嚴重危及左右鄰舍村民的生命財產安全。

當天,從孫某家中查獲液化天燃氣瓶130餘瓶現場封存,銷售賬本10餘冊,非法獲利6萬餘元。孫某對其行為供認不諱. 將涉嫌非法經營的孫某刑事拘留。當日下午民警在閻良區液化氣執法人員的配合下,與富平液化氣站協調,將裝有73瓶液化氣罐平安轉移到富平液化氣站封存,解除安全隱患。8月1日對孫子某取保候審。

昨日,孫某帶著自己親筆寫下的“悔過書”來到閻良公安局振興派出所,希望民警將“悔過書”粘貼公示,提醒抱有僥倖心理,還在違規經營液化氣的人員,不要再繼續犯錯。孫某在悔過書中寫道:“之前,我是一名液化氣非法經營者,在家裡儲存大量的液化氣罐,為了貪圖利益不顧村民的生命安危。從看守所接受教育回來後,我越想越感到我的行為越後怕。在家裡儲存大量的液化氣罐,一旦發生暴炸後果不堪設想。在此,我奉勸液化氣經營者,要合法經營,安全經營,絕對不要心懷繞幸心裡非法經營,否則查獲會受到法律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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