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那一年元宵節,兩大貪官的人頭落地

1952年2月10日,是正月十五元宵節。

就在這個原本喜慶的日子,河北省人民政府舉行公審大貪汙犯劉青山、張子善大會。河北省人民法院院長、臨時法庭審判長宋志毅在大會上宣佈對劉青山、張子善判處死刑,立即執行,並沒收該二犯全部財產。話音剛落,“擁護廉潔奉公的人民政府”、“擁護光榮、偉大的共產黨”的口號聲響遍全場。

劉青山、張子善案件,是1951年11月全國開始“三反”運動後揭露出來的第一大案。中共中央主席毛澤東直接督促案件的處理,在黨內外引起強烈反響。

那一年元宵節,兩大貪官的人頭落地

1951年12月4日,由中共河北省委員會通過、並經中共中央華北局批准的關於開除劉青山、張子善黨籍的決議。決議中稱:

劉青山,前任天津地方委員會書記,河北省安國縣人,僱工出身,現年35歲,1931年入黨。張子善,現任天津地方委員會書記,前天津專區專員,河北省深縣人,學生出身,現年37歲,1933年入黨。劉青山、張子善參加革命鬥爭均已20年左右,他們在國民黨血腥的白色恐怖下,在艱苦的八年抗日戰爭和三年多的人民解放戰爭中,都曾奮不顧身地為黨的事業和人民群眾的解放,進行過英勇的鬥爭,樹立過功績。他們本是可以繼續給黨、給國家、給人民做更多的事情的。可是,他們卻在全國勝利後兩年多的和平環境中,經不起資產階級自私自利思想作風的侵蝕和引誘,墮落蛻化了。他們完完全全變成黨、國家和人民的無可饒恕的叛徒了。

劉青山、張子善為貪圖可鄙的不正當的個人享受,為滿足其極端腐化的生活需要,竟憑藉職權,不顧國法黨紀,不管人民疾苦,盜竊機場建築款、救災糧、治河款、幹部家屬救濟糧、地方糧及剝削剋扣民工工資、騙取銀行貸款等共達171億6272萬元(人民幣舊幣,以下均系舊幣--筆者注)的鉅額,藉機關生產名義,進行違法經營,並交送49億鉅款給奸商張文義倒賣鋼鐵木材,瓦解國營廠礦,任其投機倒把,擾亂金融,使人民資財損失達14億元之多。

劉青山、張子善等在獲取非法暴利、大量貪汙後,則任意浪費揮霍,過著可恥的腐化生活。劉青山吸食毒品竟至成癮,據他們現在自供,劉、張二人開支及送禮即達3億多元。為消滅貪汙罪證,張子善並親手一次焚燬單據378張。

劉青山、張子善這種違法亂紀的非法罪惡行為,自然會遭到一切忠誠的共產黨員和正直的政府工作人員的指責和反對的,因此,這些人就成為劉青山、張子善等貪汙罪犯極端痛恨的眼中釘。劉、張二人為遂行其貪汙揮霍的卑鄙企圖,就採取了敵對分子的手段來對待黨的組織和人民幹部。首先,他們在政治上極力造成一個“唯我獨尊”和“揮霍有道”的空氣。劉青山說:“老子們拼命打了天下,享受些又怎麼樣?老子們打天下,小子們來享受!”張子善則說“天津地委內只能有‘一個頭’、‘一個領袖’。”有一個無恥之徒竟在黨的“七一”紀念大會上高呼“向我們英明的領袖張專員致敬”,“在英明領袖張專員領導下前進”,而張則對人說:“應向這個同志學習”。其次,他們在組織上除極力壓抑民主、取消批評與自我批評、施行其家長制的統治外,凡是堅持黨的原則,維護人民利益,對劉、張所為提出不同意見和反對他們的同志,不斷遭受其打擊與排擠;凡是意志薄弱和他們氣味相投共同作弊的分子,則大肆拉攏,造成一個公然行盜的小宗派集團。這個小集團在思想上和組織上又是和資產階級分子千絲萬縷地結成了不解之緣。這就是劉青山、張子善等反黨的“組織”原則。再次,劉、張“作賊心虛”,為了掩蓋其罪惡勾當,則在上下左右之間公行賄賂,到處拉人下水,惡風所及,邪氣上升,以達其腐蝕黨的組織和人民幹部的目的。

由此可見,劉青山、張子善已不僅僅是兩個普通的貪汙罪犯,兩個普通的盜竊罪犯,而是像黨的二中全會所預見的,他們是經不起敵人糖衣炮彈的攻擊,向敵人投降了的,並很快地實際上成為反動分子在黨內的代理人,肆無忌憚地從內部來腐蝕黨和瓦解黨。劉青山、張子善公然責令幹部,要動員黨的組織,即無產階級的先鋒隊,“保證完成”他們剝削民工30億元的“任務”。他們要把天津地區的黨變成貪汙罪犯們的馴服工具,這就是劉清山、張子善貪汙事件的特別嚴重的地方。這一點,也正是曾經是一個革命者的劉青山、張子善身敗名裂、背叛黨和背叛人民的根本原因,正是河北省的黨組織必須把劉、張貪汙事件作為重大教訓的意義所在,正是我黨必須堅決把劉清山、張子善開除出黨並交政府依法制裁的理由。

那一年元宵節,兩大貪官的人頭落地

在黨中央和華北局的正確領導下,河北省黨代表會議終於揭發了劉、張的罪行,並把他們開除出黨,這是河北黨組織的一大勝利!希望河北全省同志,接受這一痛心的教訓,為開展全省規模的反貪汙、反浪費、反官僚主義運動,肅清資產階級的腐化影響,在黨中央和毛主席的英明領導下,為進一步從政治上、思想上、組織上鞏固河北黨的組織而奮鬥。

12月20日,華北局將處理意見上報中央,提議“將劉青山、張子善二貪汙犯處以死刑(或緩期二年執行)。”毛澤東對劉青山、張子善一案非常重視。12月29日,中共中央書記處召開擴大會議,經過慎重考慮,並徵求黨外人士意見,由河北省人民法院宣判,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對劉青山、張子善判處死刑,立即執行。公審大會召開前,有人提出是否可以向毛主席說說,不要槍斃,給他們一個改過的機會。意見反映到毛澤東那裡,毛澤東說,正因為他們兩人的地位高,功勞大,影響大,所以才下決心處決他們;只有處決他們,才能挽救20個、200個、2000個、20000個犯有各種不同程度錯誤的幹部。我建議你們重讀一下《資治通鑑》。治國就是治吏!“禮儀廉恥,國之四維。四維不張,國之不國。”

當年在毛澤東直接領導下處理此案的中央人民政府節約檢查委員會主任薄一波說:“我覺得‘三反’鬥爭經驗中最可貴的一條,就是以毛主席為首的黨中央對清除黨的肌體上發生的腐敗現象,表現了高度的自覺性和巨大的決心與魄力,真正做到了從高級幹部抓起,敢於碰硬,從嚴治黨。”

59年前的元宵節的槍聲一響,劉青山、張子善被處以死刑,舉世震驚。就這樣,這兩個十四、五歲就開始在敵人槍林彈雨中出生入死,及在敵人血淋淋的鍘刀下死裡逃生的曾經的熱血青年,最後卻死在共和國懲處腐敗的槍聲之中。時年,劉青山36歲,張子善38歲。老百姓說,這兩個人頭換來了中國官場上至少20年的廉政。(劉繼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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