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3 这个“老赖”不一样

大家见多了隐匿、转移财产,规避法院执行的“老赖”。不过郑某有点不一样,反而向鹿城法院提供假房产证,证明自己名下有财产。近日,郑某因虚假申报财产被司法拘留。目前,鹿城法院已将相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

36岁的郑某是市区人。2016年6月,他向朋友陈某借款42.5万元未还,被对方起诉至法院。同年6月21日,双方达成调解,郑某承诺分别与2016年7月1日、20日偿还上述款项。

不过,郑某未履行承诺,陈某向鹿城法院申请执行。执行过程中,郑某被列入“失信黑名单”。2017年12月,郑某被法院司法拘留之后,表示愿意还款,随后便和陈某达成执行和解。于是,陈某便向法院申请将郑某从“失信黑名单”中撤回。

“法官,我在杭州有套房产,是我个人独有的,现在就这套房产向法院申报,保证该房产的真实性,如有虚假,自愿接受法律的处罚。”2018年5月,郑某拿着一沓材料到鹿城法院,向执行法官出示了杭州市下城区朝晖路一套面积为131.48㎡房产的产权证、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

“这套房产是杭州那边的人欠我钱,后来抵债给我的。”郑某说,自己还看过房子,房子已经腾空了,打算处置这套房产之后,先把在法院的案件结了,再去小额贷款。

执行法官随后根据上述信息进行调查核实。经查,相关部门并没有上述房产信息。郑某自知已经瞒不住,只得说出为什么“无中生有”、虚假申报的原因。“债权人一直逼着我还钱,所以没有办法。”郑某说,今年5月,他已还了陈某8.2万元,钱还是从朋友处周转过来的。对于伪造房产证件同时虚假申报财产,涉嫌犯罪的事情,他也是清楚的,实在是没有办法,表示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2018年6月11日,鹿城法院决定对郑某采取司法拘留,并将案件的相关情况移送公安机关进一步立案侦查。

这个“老赖”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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