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坐高鐵,才發現自己十年前成為“老賴”? 他憑一紙鑑定“翻案”

坐高鐵,才發現自己十年前成為“老賴”? 他憑一紙鑑定“翻案”

坐高鐵,才發現自己十年前成為“老賴”? 他憑一紙鑑定“翻案”

  本報記者 肖春霞 通訊員 呂燕

  “對不起,您已被限制消費!” 壽建苗記不清,自己已有多久沒乘坐公共交通出行了。難得的這一次,卻被拒絕了。

  今年50多歲的壽建苗,經營著一家規模不小的制襪廠,日子過得富足而平靜。2018年春,他準備乘坐高鐵外出談生意,卻意外得知自己已被列入失信人員名單。

  震驚!自己從商10餘年,生意蒸蒸日上,並沒債務。怎麼變成“老賴”了?還沒走出售票廳,壽建苗就給顧問律師陳偉忠去了電話。最後,通過層層追蹤,陳偉忠發現,早在10年前,壽建苗就已陷入官司,變成了“老賴”,而這一切,作為當事人的壽建苗竟一直被矇在鼓裡!

  怎麼回事?壽建苗真是“老賴”,還是另有誤會?

  撲朔迷離的 “缺席判決案”

  陳偉忠第一反應,是去諸暨法院查案底,可一無所獲。隨後,他通過網絡查詢,查到一起由杭州市餘杭區人民法院審判的案子。正是該案,讓壽建苗被列入失信人員名單。

  在餘杭區人民法院檔案室,陳偉忠知曉了案件始末。

  2008年9月,杭州市餘杭區某印染公司向餘杭區人民法院起訴稱,他們公司與壽建苗曾發生過業務往來,公司為壽建苗印染加工半邊絨、羽毛紗等。至2007年9月25日,雙方經對賬,壽建苗總共拖欠該印染公司印染費22萬餘元。該公司多次催討無果,故提起訴訟,要求壽建苗立即支付拖欠款。起訴的主要證據是一份2007年6月壽建苗簽字的對賬函,該對賬函中還標註了一筆5萬元的支付款項。

  案卷顯示,2008年該案先是通過郵寄送達,但沒成功;隨後,餘杭區人民法院進行了公告送達,最後是缺席判決。整個過程,壽建苗都沒有參與。

  公告送達、缺席判決,似乎都很在理。但壽建苗的反應,卻讓整個事情變得撲朔迷離。壽建苗表示,自己從未與案卷上的這一印染企業有過業務往來,而且對賬函上的簽名也不是自己所寫,也沒有向該印染公司支付過任何貨款,整個業務都是不存在的。壽建苗甚至氣憤地表示,只要對方能證明他付過一部分貨款,他就願意承擔債務。

  “對賬函”中鑑出真相

  “當務之急,是還自己一個清白。”來不及細想,壽建苗委託陳偉忠去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請了再審。

  經過協商、抽籤,最終由浙江漢博司法鑑定中心進行鑑定:該印染廠提交法庭的這張對賬函中,“壽建苗”三字是否系壽建苗本人書寫。

  浙江漢博司法鑑定中心文書痕跡鑑定人薛建國介紹,一個人的書寫習慣會隨著年齡增長、身體狀況、形成條件、心理原因等發生變化。而鑑定時間,距離對賬函上的日期,已有十年之久。為了最大限度挖掘真相,薛建國建議壽建苗儘可能多提供一些筆跡樣本,與2007年越接近越好。

  如果壽建苗是一名普通白領,也許短時間內找到十多年前具有法律效用的簽名樣本會比較難。但作為一名生意人,壽建苗這樣的簽名並不難找。陳偉忠在諸暨法院等調取了2007年前後壽建苗在法律文書上的簽字以及他在銀行納稅過程中所籤的字,提交給了該司法鑑定中心。隨後,該鑑定中心讓壽建苗當場以比較流利的速度書寫了本人名字,一併作為參考樣本。如此一來,共收集到壽建苗2003年至2008年,以及2019年的書寫樣本共10份。

  薛建國對檢材和樣本進行了仔細分析。他發現,檢材是用黑色圓珠筆所寫,書寫速度不算快,乍一看,檢材和樣本還十分相似。但細看之下,薛建國就發現了很多不同之處。“譬如,‘壽’字最後的收筆,檢材最後的豎勾角度較明顯,而樣本則比較圓滑。這一區別,在‘建’和‘苗’字上都比較明顯。”薛建國說。通過這些細節特徵能夠反映出,這兩個人的書寫習慣是不一致的。因此,鑑定人出具鑑定意見:餘杭區某印染公司對賬函簽名確認欄“壽建苗”簽名字跡不是壽建苗本人所寫。

  最後,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採信了這份報告,撤銷了餘杭區法院的判決,駁回了餘杭區某印染廠的訴訟請求,還了壽建苗清白。

  十年誤會究竟如何造成?

  案件再審期間,壽建苗也一直在思索,整件事究竟是如何發生的?

  按照壽建苗的說法,他與這家印染公司既然沒有任何業務上的往來,也沒有拖欠對方任何款項。那麼,對方為什麼會把他告上法庭呢?經過一番回憶,壽建苗終於想起了十幾年前的一樁往事。

  2006年左右,壽建苗曾帶朋友去過這家印染加工廠。最後,這位朋友還把加工業務給了這個印染廠,作為介紹人,壽建苗當時也留下了自己的名片。介紹完後,壽建苗就回諸暨了,至於這位朋友和印染廠之間的業務往來,他從沒參與過。

  特殊之處在於,壽建苗的這位朋友是位韓國商人,當時常年在諸暨辦廠、做生意。後來,因經營不善,工廠倒閉了,他也回國了。“會不會是這位韓國商人的債務,印染廠員工找不到人、交不了差,算到我頭上了?”壽建苗想。可因年代久遠,壽建苗早已和這位韓國商人斷了聯繫,所以也無從證實。

  “當年純粹出於好心,充當一回介紹人,沒想到對方公司竟然把一個莫須有的罪名扣在我的頭上,真是氣憤。”壽建苗心裡不是滋味。同樣奇怪的是,距離原告起訴已過去十年,為什麼作為被告的壽建苗卻一直矇在鼓裡呢?

  壽建苗回憶起,2008年被起訴時,正好是他賣掉舊住宅,搬進新房子的時期。陳偉忠律師表示,當時,因住址不明,導致送達失敗,也是有可能的。而且當年,壽建苗生意剛起步,因信息不對稱,法院很可能沒有查到壽建苗名下可供執行的財產,導致執行中止。

  對於那份“對賬函”,因時間久遠,人員流動等原因,餘杭某印染企業也無從查證。

  鑑定人說:

  筆跡鑑定由來已久,多用於借款、欠款、遺產繼承、合同履行等民事糾紛中,也有少部分運用於心理學分析。鑑定人主要依據對筆跡熟練程度,書寫水平,筆畫間搭配比例,運筆,筆畫轉折、彎曲、斷續等元素展開比較,從而得出判斷。

  如今,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進步,借力相關儀器設備等,筆跡鑑定技術已日趨成熟。因此,提醒大家要三思而後行,偽造簽名屬違法行為,構成犯罪的,將被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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