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14日15时51分,志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杏河中队接到当事人报警称,在杏河镇沙湾村发生两车相撞交通事故,无人受伤,要求出警。
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经查证,驾驶人段*驾驶宁AF9***号小型轿车,行驶在沙湾村弯道处因路面有积雪,操作不当导致使车辆失控与对向行驶的陕J06***号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驾驶人段*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负此次交通事故全责。
交警提示:
冰雪天气出行,要注意路段地形,选择安全路线行驶;必要时可以在驱动车轮上安装防滑链;减速时,应尽量利用发动机制动,切勿使用紧急制动;转向时要增大转向半径,不要急转方向盘以防侧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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