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3 玉林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禤甲军接受审查调查

玉林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禤甲军接受审查调查

玉林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禤甲军接受审查调查

玉林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禤甲军,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禤甲军简历

禤甲军,男,汉族,1963年3月出生,广西北流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8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7月参加工作。

1997.07—2001.01 广西兴业县委常委、办公室主任

2001.01—2002.10 广西兴业县委常委、副县长;

2002.10—2007.09 广西兴业县委

书记、县长;

2007.09—2011.03 广西陆川县委书记

2011.03—2013.08 广西玉林市人民政府市长

2013.08—2013.09 广西玉林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市长

2013.09—2016.05 广西玉林市委常委,博白县委书记

2016.05—2016.06 广西玉林市委常委;

2016.06—2016.10 广西玉林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

2016.10— 广西玉林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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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禤甲军接受审查调查

日前,桂林市纪委监委对桂林市人民医院党委委员、副院长刘桂勇严重违纪违法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并对其采取留置措施。

经查,刘桂勇在桂林市人民医院、桂林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任职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他人礼金;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刘桂勇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缺失,背离党的宗旨,利用手中权力进行权钱交易,且在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严重违反党的纪律,触犯国家法律,涉嫌职务犯罪。根据《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公职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决定给予刘桂勇开除党籍、公职处分,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对其违纪违法所得财物予以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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