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8 清明節期間府谷共接火警42起 皆因上墳祭祖使用明火引發

西部網榆林訊(記者 李明)今天(4月9日)上午,記者從府谷縣公安局瞭解到,清明節期間府谷縣共接到火災報警42起,皆因上墳祭祖使用明火引發火災,共處罰失火違法人員23人。

據介紹,在42起火災報警中,其中22起案件達到行政立案標準,共處罰失火違法人員23人,其中刑事拘留6人,行政拘留8人,罰款處罰9人,另外訓誡9人。

4月4日下午5時許,田家寨鎮王沙峁村附近發生火災。經查,此次火情繫王沙峁行政村村民王某因祭祀使用明火引發。目前,王某(男,74歲,田家寨鎮人)因涉嫌失火罪被公安局刑事拘留。

4月5日,府谷鎮東山村山上發生一起火災,經查,此火情繫東山村村民韓某上墳燒紙時不慎點燃周圍雜草,引燃附近林地。目前,韓某(男,63歲,府谷鎮人)因涉嫌失火罪被公安局刑事拘留。

4月5日,廟溝門鎮紅花梁村山上發生一起火災。經查,此火情繫本村村民高某上墳燒紙時不慎將周圍約7畝植被地燒燬。目前,高某(男,71歲,廟溝門鎮人)被公安局行政拘留10日,罰款500元。

4月5日,馮家塔煤礦附近山上發生大火災,經查,系本村村民王某上墳地時焚燒紙錢不慎引發火災。目前,王某(女,49歲,清水鎮人)被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十日。

其他案件正在辦理中。

府谷警方提醒,春季天乾物燥,是火災事故的高發季節,稍有不慎,就容易引發火災,威脅著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因火災構成失火罪的,公安機關將嚴厲查處,並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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