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25 镇平法院:被押入看守所后,他履行了义务

镇平法院:被押入看守所后,他履行了义务

8月23日,申请人刘某从河南省南阳市镇平县法院执行法官安振宇手中接过了22万元的执行款,仅仅三个月的时间,案件便已全部执行完毕。

景某由袁某提供担保,向刘某借款30万元。在法院作出判决后,二人仍拒不履行。案件进入执行环节后,执行法官安振宇穷尽各项执行措施,执行到位部分款项,但因景某与袁某长期外出逃避执行,案件无法取得实质性的进展。

通过安振宇的释明,刘某向镇平县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景某与袁某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的刑事责任。镇平县法院经审查立案后,决定对景某与袁某予以逮捕,并交付镇平县公安局执行。镇平县公安局将二人列为网上逃犯进行抓捕,8月16日,袁某被抓捕归案,并送镇平县看守所进行羁押。

在法律威严的震慑下,袁某的家人主动与刘某协商,积极履行义务,于8月23日将剩余执行款全部履行到位,案件仅仅用了三个月的时间便圆满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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