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8 西安7.1施行集中供热新规:标准温度提高两度 室温低于14℃退全款

西安北郊的马女士居住的小区属于集中供暖,去年冬天供暖期间,她家的温度一直上不来,多次联系热力公司和小区物业,前前后后测了七次温度。

西安7.1施行集中供热新规:标准温度提高两度 室温低于14℃退全款

从马女士保存的测温记录来看,最高14.3摄氏度,最低12.6摄氏度,这和2017年西安市集中供暖18度加减2度,也就是室内温度不低于16摄氏度的标准明显不符,按规定热力公司必须要给马女士退还部分暖气费,可结果让马女士难以接受。

西安7.1施行集中供热新规:标准温度提高两度 室温低于14℃退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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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了几千元暖气费,温度不达标退费遇尴尬,马女士说她真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虽说现在已经到了大夏天,可她依然为去年冬季供暖的事儿闹心,她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出台一个政策,测温几次,具体怎么退暖气费,都要有个细则。

西安7.1施行集中供热新规:标准温度提高两度 室温低于14℃退全款

为了保证供暖这个关系到千家万户的民生工程,西安市7月1号将施行新的《集中供热条例》,明确规定:用户室温不低于18摄氏度,比以前的标准提高2度。供热企业应及时采取措施,保证室温达到规定标准,并根据供热用热双方确认的不达标天数,去除基本热费后按标准退费:供热温度高于或者等于16摄氏度、低于18摄氏度的,退还热费的百分之二十;供热温度高于或等于14摄氏度、低于16摄氏度的,退还热费的百分之五十;供热温度低于14摄氏度的,全额退还热费。

同时新《条例》规定用户欠交拒交热费供热企业可采取限制措施,建立健全供热督导、监管制度,并将供热企业的考核情况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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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有西安市民表示,政策出台之后,会对供热企业有一定的制约,对住户有更多的保障,希望能将政策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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