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15 武鸣区法院开庭审理一起涉恶案件 8名被告人受审

武鸣区法院开庭审理一起涉恶案件  8名被告人受审

2018年3月15日9时,武鸣区法院准时公开开庭审理了邓江林、黄建刚、邓如品等8名被告人分别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抢劫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及非法携带枪支危及公共安全罪等罪名的涉恶案件。武鸣区检察院检察长温守东出庭支持公诉,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定监护人出庭参加诉讼。

庭审开始后,审判长首先告知法警打开8名被告人的戒具,一一询问被告人身份情况和诉讼文书签收情况,并确保各被告人都知晓在诉讼中所享有的各项权利。

接着,公诉人宣读起诉书,指控:2016年3月29日凌晨,邓江林等5名被告人吃夜宵时见到之前与其有矛盾的被害人李某后,欲报复李某,便上前围攻李某车辆,并用枪支朝李某驾驶室及车头车尾部位开枪,经鉴定,李某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2016年4月22日,邓江林因被害人刘某某没有及时支付工钱给其亲戚而恼怒,便纠集黄凯清等被告人到刘某某的香蕉基地讨要说法,邓江林与刘某某发生口角后将刘某某打伤。

2016年7月1日和2016年11月20日,邓江林等被告人因帮朋友出气等琐事分别对冯某某等4名被害人进行殴打,并持刀具捅伤被害人。

2016年9月至2017年3月间,邓如品、邓如章等多名被告人分别以搭乘出租车、被车撞倒要求赔偿和被害人出售假毒品等为由,持刀或枪向被害人彭某某、尹某某、卓某某、黄某某实施抢劫,抢得人民币共计22200元。

2016年11月2日,被告人邓如章以被害人黄某某说话得罪他为由,纠集被告人邓江林等人对黄某某进行持枪威胁,勒索黄某某得款3000元。

2016年12月5日,被告人黄建刚带着一支自制的装有六颗枪弹的转轮式手枪到网吧上网,之后被告人黄凯清找到黄建刚将该枪拿走,黄凯清持枪到网吧门口的人行道时被公安民警人赃俱获。经鉴定,该枪支是以火药燃烧产生能量发射弹丸,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中定义的枪支。

检察机关认为,各被告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抢劫罪、敲诈勒索罪和非法持有枪支罪及非法携带枪支危及公共安全罪中的一罪或数罪分别追究邓江林等8名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之后,控辩双方围绕各被告人的具体犯罪事实、进行了举证质证、发问,并对案件的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等问题充分发表各自意见。

当天,近80人旁听了庭审。为使庭审有序开展,武鸣区法院在庭审区域投入充足的法警力量,并安排全院应急成员全程待命,安检处对前来旁听人员进行了严格安检。庭审期间各区域井然有序,庭审环节顺利进行。该案将在3月16日继续进行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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