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11 南康老表別再電魚,再電以後河裡就沒魚了

小觸妹前幾天回鄉下老家,發現好多人在電魚,好像很多人把電魚當成了一種樂趣,也有些人把電魚當成牟利的手段。

其實不只是鄉下,在南康城區的水庫和蓉江河也有看到很多人電魚。

南康老表別再電魚,再電以後河裡就沒魚了

古人言:“三月不打鳥,四月不釣魚”。一般來說是指農曆的三月、四月!這樣按陽曆算就是4月、5月或者6月。

三月的鳥兒在 交替孵蛋中,小鳥孵化後要四處找食餵養鳥寶寶。如果這個時期打鳥,小鳥沒有鳥媽,鳥爸辛勤地尋食和照料,將會夭折的。

四月鯽魚 產卵的高峰期,一旦被人捕捉後殺魚熬湯,一肚子卵泡魚苗,就這樣被吃了。

南康老表別再電魚,再電以後河裡就沒魚了

古人在那時都知道要保護生態平衡,而我們卻在肆意破壞,好不珍惜。

這都是目光短淺之輩所為,貪圖一時利益,卻讓後來人為他們作為作為買單。

人在做,天在看。

同一個世界,同一個家園,請為自己,為後代,留下一片藍天綠水。

電魚是國家明令禁止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第三十條 禁止使用炸魚、毒魚、電魚等破壞漁業資源的方法進行捕撈。禁止製造、銷售、使用禁用的漁具。禁止在禁漁區、禁漁期進行捕撈。禁止使用小於最小網目尺寸的網具進行捕撈。捕撈的漁獲物中幼魚不得超過規定的比例。在禁漁區或者禁漁期內禁止銷售非法捕撈的漁獲物。

第三十八條 使用炸魚、毒魚、電魚等破壞漁業資源方法進行捕撈的,違反關於禁漁區、禁漁期的規定進行捕撈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漁具、捕撈方法和小於最小網目尺寸的網具進行捕撈或者漁獲物中幼魚超過規定比例的,沒收漁獲物和違法所得,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沒收漁具,吊銷捕撈許可證;情節特別嚴重的,可以沒收漁船;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勸君莫吃三月魚,萬千魚仔在腹中。勸人不打三春鳥,子在巢中待母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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