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9 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医疗保障局:门慢报销增“两病”保障政策惠民生

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医疗保障局:门慢报销增“两病”保障政策惠民生

根据国务院统一要求部署,紧扣群众关切、进一步保障好基本民生,减轻常见病、多发病患者经济负担,赤峰市医疗保障局(赤医保发[2019]20号文件)决定将高血压、糖尿病用药纳入定额管理门诊慢性病报销范围。

1.保障对象

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经规范诊断确诊为“高血压、糖尿病”需要门诊长期服用降血压、降血糖药品的参保居民。

2.诊断标准

高血压:三次级以上在非同日静息状态下测得血压升高:收缩压大于等于140mmHg,舒张压大于等于90 mmHg可诊断为高血压。糖尿病:具有典型糖尿病症状(烦渴多饮、多尿、多食、不明原因体重下降)同时随机血糖大于等于11.1mmol/l或空腹血糖7.0mmol/l或葡萄糖负荷后2小时血糖大于等于11.1mmol/l。

3、申报备案

高血压、糖尿病首次确诊,需要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医生依据相关指标、资料,根据高血压、糖尿病诊断标准进行确诊并出具加盖医疗机构的疾病诊断证明;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在二级医疗机构治疗的可在医院直接申报备案即可;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在一级医疗机构治疗的,需提供《赤峰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两病门诊用药备案表》及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加盖公章的疾病诊断证明,由一级医院专人到阿旗政务服务中心医疗保险窗口办理申报备案。

4、保障水平

高血压门诊用药,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50%,年度最高实际支付300元;糖尿病门诊用药,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50%,年度最高实际支付600元;两病并发门诊用药最高实际支付600元。“两病”门诊用药在第一季度备案的享受年度实际支付最高限额,第一季度以后备案的,按年度内实际月数享受待遇。

5、其他要求

享受“两病”门诊用药的患者不再享受门诊观察的“两病”门诊用药,“两病”并发的患者,除享受“两病”并发门诊用药待遇,还可以享受另外一种居民医保门诊慢性病待遇。Ⅰ型糖尿病和Ⅱ型糖尿病并发症执行原政策不变。

高血压、糖尿病是最为高发的常见病、多发病,“两病”纳入门诊慢性病报销范围,是党和政府的又一医疗保障惠民举措,必将大大减轻“两病”患者的经济负担,亦将助力脱贫攻坚;随着经济的发展,医疗保障制度将会进一步完善,更多的常见病、多发病必将逐步纳入门诊报销范围,让参保居民得到更大的医疗保障。

咨询电话:7222611 7233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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