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7 潮州市紀委監委通報4起違規經商辦企業典型問題

潮州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持續加大整治力度,嚴肅查處黨員幹部違規經商辦企業、違規從事營利性活動等突出問題。為進一步嚴明紀律要求,充分發揮好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該市紀委監委通報了4起違規經商辦企業典型問題。

一、市委政法委原退休幹部林金華違規參與經商辦企業的問題。2002年下半年,時任市公安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兼任交警支隊長林金華與周某商議合作經營一條汽車檢測線。2003年,林金華出資170萬元與周某共同取得潮州市區外環北路一地塊使用權,雙方合作經營汽修廠和駕校。2005年至2012年間,林金華從合作經營的駕校獲利人民幣23萬元。2013年,林金華提出退出合作經營,汽修廠產權(含土地使用權、地上建築物及附屬設施)轉讓給他人,林金華從中分得1850萬元。二次共獲利1703萬元。此外,林金華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19年7月,林金華受到開除黨籍、取消退休待遇處分,違紀款項被收繳;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二、饒平縣政府原黨組成員、副縣長廖利興違規參與經商辦企業,從事營利性活動;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為其親屬的經營活動謀取利益的問題。2004年至2017年,廖利興在任饒平縣三饒鎮副鎮長、黨委副書記、鎮長及新豐鎮黨委書記期間,違反規定出資合股以他人的名義經商辦企業,從事營利性活動,共獲利227.7萬元。2012年至2018年,時任饒平縣新豐鎮黨委書記廖利興,利用職權或職務上的影響,為其親屬經營的多家公司承攬該鎮宣傳、廣告、修繕等多個工程項目提供幫助,謀取利益。此外,廖利興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19年8月,廖利興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違紀款項被收繳;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三、市公安局潮安分局庵埠派出所政治教導員沈松坤、 市公安局潮安分局巡邏警察大隊大隊長洪哲元、潮安區原經濟和科技信息化局退休幹部黃茂浩違規從事營利活動的問題。2012年初,時任潮安縣公安局庵北派出所政治教導員沈松坤、時任潮安縣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隊戶政管理中隊政治指導員洪哲元、時任潮安縣經濟和科技信息化局技術股股長黃茂浩分別出資與商人郭某等共8人合夥投資潮安縣一加油站項目。2018年6月,該加油站項目轉讓給商人劉某後,沈松坤、洪哲元、黃茂浩各獲利20.4115萬元。此外,沈松坤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18年9月,沈松坤受到黨內嚴重警告、政務記大過處分,違紀款項被收繳;洪哲元受到黨內警告、政務記過處分,違紀款項被收繳;黃茂浩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款項被收繳。

四、潮安區運輸總公司原法人代表、總經理莫勝榮違規經商辦企業的問題。莫勝榮任潮安縣(區)運輸總公司法人代表、總經理期間,於2006年9月以其妻子名義設立潮安縣吉通運輸有限公司違規進行經營活動,獲取不正當利益共計約1220萬元。此外,莫勝榮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18年7月,莫勝榮受到取消退休待遇處分,違紀款項被收繳;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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