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2 前三季度全区转移就业251.2万人次 完成目标任务的93%

前三季度全区转移就业251.2万人次 完成目标任务的93%

转移就业

2018年以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紧紧围绕总目标,聚焦扶贫重点,集中精力精准推动就业扶贫,稳步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疆内跨地区就业、转移内地就业,全力推动目标责任落实,取得较好成效。

一、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情况

截至9月30日,同比增加3.6万人次。其中:就地就近转移212.2万人次,占转移总数的84.5%;疆内跨地区转移32.9万人次,占转移总数的13%;整建制转移内地企业就业25199人,完成年度任务的109.5%,同比增加7637人。

前三季度全区转移就业251.2万人次 完成目标任务的93%

二、就业扶贫情况

南疆四地州22个深度贫困县通过“六个一批”转移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72234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80.6%。其中,疆内跨地区转移就业9028人,转移援疆省市企业就业8315人,转移兵团就业3247人,转移县域内城镇、企业、园区就业31833人,转移乡(镇)、村、社区“卫星工厂”“乡镇工场”就业9454人,小微创业带动就业10357人。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压实目标责任。为完成今年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270万人次目标任务,其中,有组织到内地企业就业2.3万人、南疆四地州深度贫困地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4万人。制定印发了《2018年自治区就业重点工作计划安排》《自治区南疆四地州深度贫困地区就业扶贫三年规划》和《关于自治区南疆四地州深度贫困地区就业扶贫2018年工作安排的通知》,明确年度转移任务和重点工作措施,层层量化分解各项任务指标,逐级传导压力,把责任落到基层一线,压实到每一级,确保目标、责任落实到位。

聚焦22个深度贫困县,调整成立自治区南疆四地州深度贫困地区有组织转移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南疆四地州深度贫困地区转移就业工作的领导。组织召开全区南疆四地州深度贫困地区就业扶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就业扶贫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提出明确要求。

(二)精确推动就业扶贫。集中聚焦22个深度贫困县(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创业愿望的劳动者,通过疆内跨地区转移就业,有序扩大转移内地就业规模,转移兵团就业,就地就近转移城镇、企业、园区、“卫星工厂”“乡镇工场”就业,支持小微创业带动就业,确保转移就业人员实现稳定就业。建立自治区农村劳动力培训就业管理服务系统,做到“转移一批、录入一批,到岗一批、录入一批”,实现有组织转移就业实名制动态管理。

定期对自治区农村劳动力培训就业管理服务系统维护情况进行通报,加强对南疆四地州深度贫困地区系统数据维护工作的日常调度,清理系统数据,进一步规范数据的录入,使已转移就业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的动态管理更加精准,切实做到实名管理到县、到乡、到村、到户、到人。

前三季度全区转移就业251.2万人次 完成目标任务的93%

(三)多渠道持续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

一是不断拓宽就地就近就业渠道。各地不断探索就地就近转移方式,持续推广“卫星工厂”、“民生坊”、扶贫车间就业模式,组织化输出程度明显提升,就业稳定性不断提高。

二是不断拓宽疆内跨地区转移就业渠道。今年,自治区依托喀什和田地区城乡富余劳动力三年10万人有组织转移就业规划,拓展覆盖到南疆四地州,对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再集中发力,形成南北疆、兵地间劳务合作的新格局。抓住以拾花等短期季节性为重点劳务增收节点,以安全稳定为牵引,继续与兵团加强合作协调,推动季节性务工和人员安全有序流动。截至10月8日,仅和田地区、阿克苏地区分别跨地区、到兵团拾花15万人、6万人。

三是稳步推进有组织转移内地企业就业。一是主动对接岗位力度大。各地主动走出去,请进来,积极开发对接岗位,有效利用内地企业用工短缺的实际,不断加大与内地企业对接频次,落实岗位,签订协议,特别是和田地区转移内地企业就业幅度大,同期增加9045人。二是组织管理比较严密。各地注重做好人员储备工作,提前选定人员。强化输出前教育培训,分层分类开展基础技能培训和专项技能培训,提高就业素质。严格落实干部带队管理制度,做好人员服务和管理工作。

前三季度全区转移就业251.2万人次 完成目标任务的93%

新疆人社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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