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1 潮州交警曝光2019年1月份以来驾驶已达报废标准车辆驾驶人名单

潮州交警曝光2019年1月份以来驾驶已达报废标准车辆驾驶人名单

<table><tbody>潮州交警曝光2019年1月份以来驾驶已达报废标准车辆驾驶人名单 以下驾驶人因驾驶已达报废标准车辆上路,被交警部门处以罚款并依法吊销驾驶证,两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序号姓名证件号码准驾车型住址1陈海祥4451211984xxxx5914E潮州市潮安区2谢锡雄
4452211987xxxx6218C1揭阳市揭东县3陈姜顺4405201970xxxx6818E潮州市潮安区4林剑秋4405201962xxxx6811E潮州市潮安区5龚石生3621321978xxxx1713E江西省赣州市6华润盛
3621321973xxxx1753E江西省赣州市7郑顺周4405221972xxxx5933C1D潮州市饶平县8曾益群4405201972xxxx4254C1E潮州市潮安区9钱志彬4451221986xxxx1759C1汕头市金平区10
张居平3506221966xxxx3016B2E福建省云霄县11吴瑞泉4405221965xxxx4135E潮州市饶平县12林纯浩4451021984xxxx0030C1E潮州市湘桥区13郭建5113031982xxxx5810E四川省南充市14
王二红4111211975xxxx2512D河南省舞阳县潮洲交警温馨提示: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对已注册机动车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识的予以强制报废。由于报废车不能达到机动车上路行驶的安全标准,上路行驶后极易造成其他机动车、非机动车驾驶人和行人的损害。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收缴车辆、强制报废,并对驾驶人依法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tbody>/<ta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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